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消张全等27位报考人员考试资格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为严肃考试纪律,经研究,拟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的张全等27位报考人员(见附件一)给予以下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并记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如本人有异议,请于九月十四日前,到省人事考试院标准与监督部申请复核。
特此公告。
湖南省人事考试院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附件:
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消张全等27位报考人员考试资格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为严肃考试纪律,经研究,拟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的张全等27位报考人员(见附件一)给予以下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并记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如本人有异议,请于九月十四日前,到省人事考试院标准与监督部申请复核。
特此公告。
湖南省人事考试院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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