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资格已通过省相关部门终审审核,现将最终审核结果及意见公布如下。详见附件表格。
考生如对审核结果有疑异,请根据以下办法处理:
1. 凡终审结果为“清退”的,请对照终审原因自行判断,如对假证书等终审原因持有疑异的,需提供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复印件)或教育部学信网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复审。
2. 凡终审结果为“核补”的,请根据终审意见核补并复审相应的证明材料。
核补复审截止时间:7月19日中午11:20前(双休及节假日除外);核补复审地点: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11室(市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
逾期未核补复审的,一律按省终审结果清退处理。
南通人事考试网
官方公告: 南通201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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