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城乡建设局,市直及省属驻盐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186号)精神,现将我市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我市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和考前辅导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
(二)资格审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对考生资格进行终审。
二、时间安排与考点设置
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22、23日进行。请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按照《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抓紧时间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市人事考试定点学校,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分别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子专业。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条件。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制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我市报名时间为5月17日9:00—31日16:00。报名网站为盐城人事考试网,网址为: http://link.233.com/21657。
(二)市直的新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应于2012年6月7—8日将有关材料送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资格审查,地点: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院内。市人社局专技处资格审核联系人:周浩,联系电话:86668214、88198214;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咨询电话:86668212、86668515、86668104。
各县(市、区)的新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应于2012年6月7—8日将有关材料送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详细地址见附件5)接受资格审查。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新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2、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往年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进行资格审查。
(四)市及县(市、区)审核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员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印章的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五)市人事考试中心于6月4日前将网上报考人员名册发给市、县(市、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科)。各县(市、区)按报名序号核对并排列审核后的报名表,在名册上标注出符合条件人员,提供符合条件人员总数。
各县(市、区)应于6月12日前将本县(市、区)报考人员的材料连同名册送至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查,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会同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联合审查。
(六)未在规定时间内送审材料的,视同不具备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
(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厅将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
(八)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仍采用《人事考试信息系统》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不变,具体代码详见附件3、附件4。
七、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9月17日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全市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的征订和考前培训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联系人:卞林桂,联系电话:88422665。
九、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科56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科75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凡需考试费用票据的考生可于2012年6月7-8日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表至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东进路88号院内东南办公楼一楼大厅)领取,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十、其它
盐城市人社局专技处监督电话:88198209。
江苏省人事网站网址:www.jsppd.gov.cn
盐城人事考试网站网址:link.233.com/21657
盐城建设信息网网址:www.yccin.gov.cn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
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5月17日-31日 |
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网站为盐城人事考试网,网址为: http://link.233.com/21657 | |
6月7-8日 |
各县(市、区)审核点受理新报考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 |
6月7-8日 |
市直审核点受理新报考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 |
6月12日 |
上报有关报名材料 | |
9月17日起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
考 试 时 间 |
9月22日 |
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 |
9月23日 |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12月下旬 |
省公布考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