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直考区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4〕259号),“在昌的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将材料交所属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的要求。为切实做好省直考区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查,确保资格审查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审查前须进行单位登记备案,备案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资格审查单位备案表1份(附件1);
2、资格审查经办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2);
3、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备原件);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备原件),若为外省企业还需提供进赣备案手续复印件1份(备原件);
5、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二、参加资格审查时,除提交资格审查相关人员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参加资格审查汇总表一份(附件3)。
备案地点: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四楼406室
审查地点: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
联系电话:0791-87555666
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