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局考试中心,市直及中央、省驻菏有关部门(单位)人事科(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9]3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5、6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5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6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 个专业)
二、报考条件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按国家原人事部、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中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
(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三、报名办法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现场交费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09年6月1日至6月15日登陆菏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link.233.com/13501/)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打印《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或《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表》,经所在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由所在单位将书面报名材料统一报送。
(二)资格初审
县区单位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本县区人事局考试中心负责;市直及中央、省驻菏单位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单位(部门)人事科(处)负责。其中,在市人事局人才服务机构代理人事关系的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市人事局人才服务机构负责。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单位盖章后的《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或《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初审单位留存一份,交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留存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4);
5、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交《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原件、复印件);
6、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人员,必须提交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报名材料汇总初审的时间:6月2日-16日,具体时间与地点由各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在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仔细,若因自身原因报错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三)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部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请各主管部门于2009年6月17日至19日到菏泽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府东街155号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办理现场确认及缴费手续,按规定新考生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单位和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的《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或《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汇总表、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老考生可凭报名表、身份证、07年该项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若无准考证,按新考生要求提供材料。
(四)报名确认和缴费情况查询时间
经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现场确认次日,报考人员和初审单位,要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确认和缴费情况。具体查询操作步骤:点击“网上报名”栏目 — 进入一级建造师报名入口
报名成功考生的审核状态和缴费状态标志应是“审核通过”和“已经缴费”。发现缴费不成功的可通过初审单位与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联系。报名人员网上查询时间:6月20日至23日。
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可直接向初审部门(单位)询问情况。发现漏审的,初审部门(单位)要在6月24日前与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联系,以便查对。联系电话:5310309.
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确认,以及缴费未成功的,不能参加考试。
因在以往各项人事考试中违纪而不满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否则,后果自负。
四、考试收费
2009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7]256号文件执行,即:综合知识(《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每人每科56元;专业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5元。
五、其它事项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2009年度与2007年度为两个连续考试年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方能报考。
(二)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的规定,2009年度的考试报名为10个专业类别。
(三)《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
请考生注意:
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
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
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指定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考生可直接登录山东省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link.233.com/16261)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时间为考试前一个星期。
特别提醒考生: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涂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五)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六)考生可于考试结束2个月后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
各主管部门(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严格报名条件,加强管理,精心组织,确保考试报名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4、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doc
5、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表.doc
6、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汇总表.doc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