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人考函[2009]8号
关于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省直及中央驻临沂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9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9〕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成绩管理
(一)考试时间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5、6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5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6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二)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2009年度与2007年度为两个连续考试年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方能报考。
二、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根据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的规定,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收费标准
2009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7〕256号文件执行,即:综合知识(《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每人每科56元;专业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5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执行。
四、报名方式
我市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在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lyrs.gov.cn)上进行。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6月10日—6月24日,现场确认时间为2009年6月10日—6月26日,网上缴费时间为2009年7月3日-7月6日。具体报名程序:
(一)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
(二)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
(三)根据报名条件向所在单位提交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需按免试条件要求同时提交有关证件。由单位统一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四)按属地原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县区单位由县区人事局负责,市直及中省直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委托人事代理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负责,由初审单位携带报名表、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提供);
5、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聘书原件(免试条件有要求的);
6、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人员提供)。
(五)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后,可于2009年7月3日—6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网上确认结果。通过网上确认的人员,要于2009年7月3日—6日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办法见报名网站。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直接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考试前一个星期。
六、有关问题
(一)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的规定,2009年度的考试报名为10个专业类别。
(二)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代码及名称见附件1、2.
(三)《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考生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指定区域内作答。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报考人员输入报名表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身份证相符。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上的照片必须相貌一致。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考试时,由于答题卡上填涂的考试科目等项目不一致而导致考试成绩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各类人事考试严重违纪人员处于禁考期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六)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期内、冒名顶替人员报考,严防关键信息错误。对查出的伪造证件一律收缴。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严重违纪条款处理,并在全市通报。
(七)2009 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附件:
3、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略)
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