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人考函[2010]11号
关于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省直及中央驻临沂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0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0]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成绩管理
(一)考试时间
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11日、12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11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2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二)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方能报考。
二、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的规定,符合以上报名条件之一的,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7]256号文件执行,即:综合知识(《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每人每科56元;专业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5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执行。
四、报名方式
我市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在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lyrs.gov.cn)上进行。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10日—6月24日,资格初审时间由初审单位安排,现场确认时间为2010年6月28日、29日,网上缴费时间为2010年7月5日-7月7日。具体报名程序:
(一)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
(二)在网上报名期间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
(三)根据报名条件向所在单位提交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需按免试条件要求同时提交有关证件。由单位统一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四)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县区单位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负责,市直及中省直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
(五)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由初审单位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提供);
5、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聘书原件(免试条件有要求的);
6、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人员提供)
7、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3)
(六)报考人员现场确认通过后,可于2010年7月5日—7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网上审核结果。通过网上审核的人员,要于2010年7月5日—7日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办法见报名网站。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直接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2010年9月6日至12日。
六、有关问题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代码及名称见附件1、2。
(二)《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考试时,由于答题卡上填涂的考试科目等项目不一致而导致考试成绩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各类人事考试严重违纪人员处于禁考期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五)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期内、冒名顶替人员报考,严防关键信息错误。对查出的伪造证件一律收缴。对伪造证件、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违纪条款严肃处理,并在全市通报。
(六)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附件: 1、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