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及中央、省属驻济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1]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24、25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24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5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二、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根据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的规定,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统一使用济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一)全市设市中区、任城、曲阜、兖州、泗水、邹城、微山、鱼台、金乡、嘉祥、梁山、汶上、高新区、北湖度假区、市人才服务中心、兖矿集团、市直17个报名点,分别负责所属部门单位考生现场初审。
考生登陆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并将上传照片保存以备办理证书时使用。上传照片要求:近期证件照,白色背景,黑白/彩色不限,图像清晰无变形。因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自负。下载《考生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等证件,集中到所属报名点指定确认地点进行现场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5月27日至6月11日,现场初审时间截止到6月14日,具体时间由各报名点自行安排。市直报名点现场初审时间为6月14日,地点为市住建委人事科(洸河路,济宁建设大楼14楼,74号),联系电话:2317596.
各报名点应于6月14日前将现场初审合格的考生资料及报名点承诺书报市住建委人事科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于6月20日早8点至6月24日晚8点(考生特别注意:缴费结束时间为6月24日晚8点)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网上报名系统显示考生信息为“已缴费”的,方可表示报名成功。若有疑议,须在2011年6月27日前与报名点联系。
现场审核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报名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和缴费,逾期不候。
2、各报名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把关。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的信息表、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对伪造学历、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3、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站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将报名点的设立情况、报名时间和有关考试政策的情况及时通知广大考生,尽量避免漏报、错报情况发生。
特别提醒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类别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以及在考试时,由于答题卡上填涂的试卷代码与题本的试卷代码不一致而导致考试成绩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五、收费标准
2011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7〕256号文件执行,即:综合知识(《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每人每科56元;专业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5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执行。
六、其它事项及要求
1、《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需提醒考生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指定区域内作答。
2、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3、考生于9月19日至9月25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准考证,下载时间为考试前一个星期。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因此,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写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
附件: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