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上海2014年一级建造师报名工作通知
一、相应专业考试报考条件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考生应持有经考试取得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网上报名时选择“相应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和“增报专业”级别报名。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14年9月20日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4年9月21日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等10个专业)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参加执业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相应专业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当次考试年度通过《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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