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将于9月19、20日举行,潍坊有近6700余名考生参加,考试共设考点8处,考场226个。
据了解,考前已有部分不法分子声称“保过”、“可修改考试成绩”,售卖所谓的考试答案及无线作弊设备等迷惑考生,骗取钱财,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此提醒广大考生一定要提高认识,依法诚信参考,不要相信任何信息,保护自身权益,切勿轻信信息,上当受骗。为预防高科技作弊行为,潍坊所有考点配备了身份证识别仪,无线信号屏蔽仪,金属探测仪,无线耳机监测仪等高科技设备。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也将出动信号监测车,对无线作弊信号进行监测和屏蔽,并配合公安部门严防高科技作弊。根据新颁布执行的人社部第12号令,“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一经发现证实,“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根据市人社部门、公安部门联合通告,对使用假身份证参加考试人员,除按人社部第12号令处罚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试卷、答案等,构成犯罪的,按泄露国家秘密罪论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8条规定,对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每个考生应恪守的基本准则。在处理考生违纪违规方面,将严格按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对违纪行为实施“零容忍”,严历打击各种考试违纪行为。市考试中心欢迎考生举报、反映发现的考试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并希望考生能够切实认识到考试的严肃性,并积极宣传考风考纪,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人事考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