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
四川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9年5月20日至6月20日,网上相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5月22日至6月22日,资格审查和缴费时间定于5月24日至6月24日,缴费时间延长至6月25日。
(二)报名程序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报名手续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先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进行网络注册,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1.签订《四川人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选择是否免试部分科目。报考者如果符合文件有关条件需免试部分科目的,请选择“免试部分科目”进行报名。
3.确认档案号。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模式,档案号是成绩滚动管理的依据,非2009年新参考人员,在填报基本信息前应输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并确认自己的档案号。如果在网上查询不到自己的档案号,请及时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核查。非2009年新参考人员,如在填报基本信息前未查询并确认自己的档案号,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基本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5.上传相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应在16K至30K之间。各级人事考试机构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并要求重新上传。
(三)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相片质量审查合格后,再于2009年5月24日至6月24日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建设主管部门签字和加盖公章并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需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建设部颁发的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人事局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审并办理报名手续。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首次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建设系统岗位培训与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雅典商务楼四楼,电话:85451977、85451756)进行资格审查后,再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电话:86740101、86740202,网址:www.scpta.gov.cn,)进行资格复审和办理报名手续。续考人员直接在网上办理报名手续。
各地考试报名机构在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落实责任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要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复核、审查,重点核查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各市、州职称工作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资格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以及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一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第3号)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