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兵团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兵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0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18号)精神, 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定于9月24日、25日统一举行,为做好兵团的此项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和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link.233.com/20832,下同),在“报名条件”栏目下查询相应考试报名条件。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北京时间)
9月24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5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三、考试方式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筑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报名时携带证书方能报名。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在专业答题卡上作答。考生注意事项如下: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须在网上报名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窗口,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照片后打印《报名申请表》(A4纸),按照属地化方式管理,在规定的资格审核、确认及缴费时间内携带《报名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报名考试费,到所属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确认及交费等手续。各报名确认点的地址及联系方式打印在《报名申请表》的上方。
(二)报名时间(北京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5月1日-6月30日
现场确认缴费时间:6月20日-6月30 日
(每天9:30-13:00 16:00-18:30节假日休息)
五、考点设置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准考证打印
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考试前15天内自行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完整的《准考证》必须包含如下项目:(1)考生照片(2)考生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3)考生考试信息(如:报考级别、报考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日期、考试开始及结束时间、考场编号、座位号等)(4)防伪二维条码(5)本人的身份证复印在《准考证》背面(6)考生须知等。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打印合格的《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