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考试中心,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人民团体、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部门,新疆军区司令部动员处、政治部干部处、武警新疆总队政治部干部处、自治区公安厅现役办: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5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工作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社厅与自治区住建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社厅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住建厅负责资格审查工作。
二、报名条件及科目设置
(一)报考条件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试科目及条件
凡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即已取得一个专业的资格后增考的专业类别)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条件。
上述报考条件及有关学历专业等规定可在新疆建设网(www.xjjs.gov.cn)人事专栏中查询。
专业设置
专业设置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三、资格审查工作
根据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新建注[2011]01号)的相关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报名,考前无需进行资格审查。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缴费采取网上和现场缴费两种方式。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13 年6月10日— 7月10日。各地、州、市、自治区直属单位于2013年7月1日— 7月10日将现场缴费的考生报名表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考生报名程序如下:
1、填写报名表。报考者可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进入“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各项内容(以下简称《考试报名表》)。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上传照片和打印报名表。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或JEPG格式,400*320像素,大小应小于20KB。照片经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打印《考试报名表》。
3、缴纳考试费。缴费方式有现场缴费和网上缴费两种,考生可自行选择其中之一。选择网上缴费的考生按网络提示通过支付平台缴费,缴费完成后,点击“查询报名情况”查看缴费状态,只有在“缴费状态”中显示“考试中心已收到您的考试费”字样才证明缴费成功,否则报名无效,将无法参加考试。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无需再向单位递交《考试报名表》,自留即可。
选择现场缴费的考生携带《考试报名表》到考生所选单位代码对应的单位人事部门或个人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乌市无主管单位的个人可到乌鲁木齐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报名手续(联系电话:0991—4675201),详细情况查阅:www.wlmqrc.com/wlmqrsks.doc。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于考前一周自行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提醒考生务必留存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便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考试时间
2013年9月14日-15日(均为北京时间)
9月14日
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5日
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共分10个专业)
七、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在乌鲁木齐市、南疆和北疆各设一个考点。
八、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40元。
二○一三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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