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及往年参加过该项考试今年改报其它级别或专业的人员,以及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和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其中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盖章)初审同意后办理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其中宁波市直、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报考人员到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办理(兴宁东路228号宁波人力资源大厦裙楼2楼人力资源大厅考试办公室窗口)。其它县(市)、区的报考人员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确认点办理。县(市)、区考试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宁波考试网首页“服务台”栏目。
首次报考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的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也需下载打印报名表和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其中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盖章)初审同意,到宁波市房地产业协会(海曙区孝闻街66号4楼)办理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全市统一审核)。
办理现场审查确认的详细地址和所需材料可参阅宁波考试网考务文件。报名表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写的信息是否准确,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则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办理现场审查确认时,所提供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市人事考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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