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人事考试网公布的《2017年浙江一级建造师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意见》,将各考区对2017年9月进行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中已认定违纪违规考生的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其中共有298名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被处理。
主要违纪违规行为有:
1、手机带至座位
2、考试结束后继续答题
3、夹带相关考试内容的资料至座位
4、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
5、让他人代替参加考试
6、夹带纸条抄袭被当场发现
7、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
8、考试中使用隐形耳机作弊
9、拿小纸条抄袭
……
处理结果主要分以下两种:
1、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2、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对于在考试中作弊而没有被发现的考生,考试中心还有后招,也就是查雷同卷,11月9日,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发布公告“2017年度浙江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答卷雷同应试人员拟处理公告”,因试卷雷同,707位考生2017年度浙江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相关附件下载:2017年浙江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拟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