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一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复审通知正在公布中,点击查看2018年广东各地市一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复审时间汇总,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点击下载)
3.工作简历表一份(点击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点击下载,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所在单位已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在广东省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法人单位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6.除提供上述1-5项材料外,符合“免二科”的考生还须提交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聘书、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增报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交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外籍及港澳台居民,在考后提交资料时,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