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泰州市一级建造师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核,目前成绩合格考生比较关心考后审核时间。从泰州市人事考试网“你问我答”栏目了解到:2020年泰州市一级建造师考后审核将于2020年12月25日开始,考生请按照要求进行审核。咨询详情如下:
从江苏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务通知中我们了解到考后审核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审查对象。截至2020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二)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 网址:http://link.233.com/21137/bas)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三)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10112/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四)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
(五)审查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审查对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考后审查通过人员可于网上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link.233.com/21137/bas)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全省范围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