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衢州考区)违纪违规拟处理公告》,具体如下:
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衢州考区)违纪违规拟处理公告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七条规定,现对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衢州考区)中已认定违纪违规考生的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
序号 | 违纪情况 | 考试科目 | 拟处理意见 |
1 |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
2 |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
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将依法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联系电话:0570-3074577。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8日
官方通知链接:http://link.233.com/19778/art/2021/9/18/art_1532395_589240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