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免试级别和增加专业类别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制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一级建造师成绩公布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link.233.com/28357,务必认准官网进行查分!
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
一般为各科目总分的60%,即为:《建设工程经济》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96分(试卷满分均为1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