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后资格抽查通知,审核时间2024年12月19日-12月20日,请被抽查到的34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后审核相关手续,逾期将影响证书发放。公告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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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淮北市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和践诺情况抽查的公告
为落实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事中事后监管职责,确保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41号)要求,现对2024年度淮北考区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开展践诺情况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抽查安排
根据省关于成绩合格人员抽查工作安排,现拟对抽取的34名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线上核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12日-12月18日。(名单见附件)。
(一)审核时间:2024年12月19日-12月20日
(二)审核方式:考生或代理人将相关材料扫描传至hbzjk2023@163.com邮箱,12月20日-12月23日通过邮箱回复是否审核通过。
(三)审核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考生相应学历证书原件及学信网学历证书认证相关材料;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需注明起止日期及所在岗位)及社保缴费记录(专科毕业需提供4年社保;本科需提供3年社保;硕士学位需提供2年社保;博士学位需提供1年社保);
4.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本人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扫描成PDF格式上传至邮箱
二、注意事项
1.坚持实事求是。考生应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对通过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通过审核取得资格证书的,一经发现按照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技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按时参加审核。考生或代理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扫描件提交至hbzjk2023@163.com邮箱进行审核。对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或提交审核材料不符合“考务通知”报考条件的,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并上报省级行政部门处理。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 0561-3881256(市人社局专技科)
0561-3021176(市住建局)
通知原文链接:https://link.233.com/21546/gggs/578315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