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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一级建造师成绩及证书查询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0年10月9日

北京关于成绩及证书查询的紧急通知

各位考生: 
  本网站近期对部分栏目进行调整,即日起,除200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外,停止2007年及以前的成绩及证书查询服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一、需要查询2007年及以前考试成绩的人员请拨打我中心咨询电话63959161、63959162查询。 
  二、尚未办理证书领取事宜的人员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需要进行资格复审的考试,考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2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办公大厅领取。 
  需要进行资格复审的资格证书有: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级须持医师资格证书); 
  2、2005年(含2005年)以前取得的会计中级资格证书(领证时还须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2005年(含2005年)以前取得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审计高级、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统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领证时还须持加盖单位人事章的申报表); 
  7、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领证时还须持加盖单位人事章的申报表); 
  8、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领证时还须持加盖单位人事章的申报表、职业实践登记手册); 
  9、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领证时还须持加盖单位人事章的申报表); 
  10、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领证时还须持加盖单位人事章的申报表)。 
  (二)取其他资格证书,须持身份证、2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办公大厅领取。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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