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关于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建设工程经济 |
100 |
60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130 |
78 |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130 |
78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建筑工程 |
160 |
96 |
公路工程 | |||
铁路工程 | |||
民航机场工程 |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
水利水电工程 | |||
市政公用工程 | |||
通信与广电工程 | |||
矿业工程 | |||
机电工程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