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4]15号文,关于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科目名称及专业类别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建设工程经济 |
100分 |
60分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130分 |
78分 |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1、专业工程 2、管理与实务 |
公路工程 |
160分 |
96分 |
铁路工程 | |||
民航机场工程 |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
水利水电工程 | |||
市政公用工程 | |||
通信与广电工程 | |||
建筑工程 | |||
矿业工程 | |||
机电工程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点击查看:2013年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办理专题
领取证书后关注什么?
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