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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辽宁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发布通知

来源:辽宁人事考试网 2013年1月15日

  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发布通知

  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于2013年1月14日网上正式发布,请考生根据网上已查询的成绩自行核对是否合格。

  合格标准如下:

科目名称及专业类别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经济

100分

60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30分

78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建筑工程

160分

96分

公路工程

铁路工程

民航机场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通讯与广电工程

机电工程

矿业工程

  考生须知:

  1、科目代码未填或错填的考生根据人社部相关规定按“0”分处理。

  2、根据人社部12号令,在其他职称类考试严重违纪的考生,在限考期限内参加所有职称类考试成绩一律无效,按“-4”处理。

  3、违纪考生根据人社部12号令进行处理。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成绩管理部
201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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