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第三版)
《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
2011年网上增值服务(4)
答疑二
1.问:市政实务增值服务(2)中案例(5):答案中项目部可与涂料施工专业公司签分包合同。而教材书中附带的光盘上案例9中答案项目部不能与涂料专业公司签分包合同,是否矛盾,正确答案是什么,急!
答:如果项目经理经所在企业法人授权,项目部可代表签订分包合同;否则,是不可签订分包合同的。
2.问:您好!感谢贵社所提供的有关图书增值服务。但是,在贵社近期提供的 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第三版)《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2011年网上增值服务(2)试卷形式与分析做答 之中,对于P8案例五 第一问 的回答P9 可能有值得商榷之处。我认为对于项目部可否与分包公司签订合同的正确答案应该是:项目部不可以与分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 理由是: 1、分包合同的法律主体是承包人与分包人,项目部不是承包人,仅仅是其派出机构。 2、至于项目经理得到授权代表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合同,也恰恰说明项目部自身没有资格与分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此时项目经理不是代表项目部而是代表承包企业与分包人签订合同。 3、贵社市政工程考试用书第二版的随书光盘之中 案例1K400000-9对于同一个问题的回答也与我的回答是一致的。 4、许多承包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之所以要给予项目部签订分包合同的权力,恰恰也说明,项目经理需要得到正式授权才能够代表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目的是为了提高效率,同样说明项目部没有签订分包合同的权力。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答:调查资料表明:项目经理经所在企业法人授权,项目部直接签订分包合同已是目前普遍存在的现实。修编过程咨询了国家有关部门的专家,答复意见:“如果项目经理经所在企业法人授权,项目部可代表企业直接与分包方签订分包合同;如果项目经理未经所在企业法人授权,项目部没有与分包方签订分包合同的权利。”
3.问:书上第103页中的:“安全等级为一等的标准段基坑变形控制指标为:最大地表沉降≤0.15%H 且≤30mm;围护结构最大水平位移≤0.2%H 且≤30mm”。中的H为代表什么意思?
答:基坑的设计深度,单位:mm.
4.问:P270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企业负责人批准?难道标准变了?
答:依据住房和城市建设部即将颁布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规定“企业应明确各管理层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措施)方案编制、修改、审核和审批的权限、程序及时限。”鉴于目前各地各行业实际情况,新版考试用书引用了“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企业负责人批准”的内容。
5.问:一级市政考试用书网上增值服务(二)中: “2.2.4后张预应力锚具和连接器按照锚固方式不同,可分为( )等锚具。 A.夹片式 B.支承式 C.铰接式 D.握裹式 E.锥塞式分析:本题考核应试人员是否掌握考点--预应力锚具和连接器的若干类型。本题正确项为ABCE,错误选项为D.有预应力工程施工知识的人会从五个选项排除D项正确性,锚具和连接器是承受大吨位拉应力的器具是不会采用握裹形式的。” 与第三版《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书中P55页,自上而下第9-11行内容: “1.后张预应力锚具和连接器按照锚固方式不同,可分为夹片式(单孔和多孔夹片锚具)、支承式(镦头锚具、螺母锚具)、锥塞式(钢制锥形锚具)和握裹式(挤压锚具、压花锚具等)。” 明显不同,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应以《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书上内容为准,握裹式的内容比较新,但实际工程中已经大量应用。
6.问:二灰混合料基层采用沥青乳液和沥青下封层进行养护的养护期,教材P23-24中,为7-14天;而P30案例1K411041问题2中的解答为3-7天,是否矛盾?
答:应为7~14天。
7.问:复习题集1K411010 城镇道路工程结构与材料 第7页,第18题的参考答案是B、C、E,可是按照书本第21页 二点下第(一)点下第2小点:“石灰土已被严格禁止用于高等级路面的基层,只能用作高等级路面的底基层”,而水泥混凝土路面属于高等级路面,那么,选项A.石灰稳定土 不是也是其中一个答案吗? 另外,我想问一下,二灰稳定土与二灰稳定粒料有什么区别?因为前者只能做高等级路面的底基层,后者可用于高等级路面的基层与底基层。
答:《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第21页 二点下第(一)点下第2小点:“石灰土已被严格禁止用于高等级路面的基层,只能用作高等级路面的底基层”,应为 “石灰土已被严格禁止用于高等级路面的上基层,只能用作高等级路面的底基层”。
《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中 “二灰稳定土”指石灰、粉煤灰和与细粒土拌合料:“二灰稳定粒料”指石灰、粉煤灰与粒料(如级配碎石、砂砾、工业废渣等)拌合料;工地俗称二灰碎石土、二灰砂砾土或称二灰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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