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
1.施工单位可以提起索赔的事件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 、费用的损失;
(2)因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
(3)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
(4)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5)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6)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
(7)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
(8)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因素。
2.索赔成立的前提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经造成承包方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已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1.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
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包括:有关合同文件的组成问题引起索赔 关于合同文件有效性引起的索赔;因图纸或工程量表中的错误引起的索赔
2.有关工程施工的索赔
有关工程施工的索赔包括: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工程中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增减工程量的索赔;各种额外的试验和检查费用偿付;工程质量要求的变更引起的索赔;关于变更命令有效期引起的索赔或拒绝;指定分包商违约或延误造成的索赔等。
3.关于价款方面的索赔
关于价款方面的索赔包括 关于价格调整方面的索赔 关于货币贬值和严重经济失调导致的索赔;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索赔。
4.关于工期的索赔
关于工期的索赔包括:关于延展工期的索赔;由于延误产生损失的索赔;赶工费用的索赔
5.特殊风险和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
(1)特殊风险的索赔
特殊风险一般是指战争、敌对行动 入侵行为 核污染及冲击波破坏、叛乱 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权、内战等。
(2)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
人力不可抗拒灾害主要是指自然灾害,由这类灾害造成的损失应向承保的保险公司索赔。在许多合同中承包人(或发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的名义投保工程一切险,这种索赔可同发包人(或承包人)一起进行。
6.工程暂停、中止合同的索赔
(1)施工过程中,工程师有权下令暂停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只要这种暂停命令并非承包人违约或其他意外风险造成的,承包人不仅可以得到要求工期延展的权利,而且可以就其停工损失获得合理的额外费用补偿。
(2)中止合同和暂停工程的意义是不同的 有些中止的合同是由于意外风险造成的损害十分严重,另一种中止合同是由"错误"引起的中止,例如发包人认为承包人不能履约而中止合同,甚至从工地驱逐该承包人。
7.财务费用补偿的索赔
财务费用的损失要求补偿,是指因各种原因使承包人财务开支增大而导致的贷款利息等财务费用
当出现索赔事项时,承包人应以书面的索赔通知书形式,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以内,向工程师正式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在索赔通知书发出后的28天内,应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的有关资料后,应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的有关资料后,28天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提示:跟建设工程索赔天数有关的都是“28”天。
【真题模拟】1.背景:某电信施工企业(乙方)与电信运营商(甲方)签订了开挖50km直埋光缆沟的施工合同,该工程挖沟工程量为50000延米,假设综合施工费用为10元/延米。合同约定,乙方采用租赁机械施工,机械租赁费为800元/台班,若增加工作量,按比例增加工期,费用单价不变。合同工期为30天,5月1日开工,5月30日完工,在实际工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1)租赁机械故障,晚开工5天,造成人员窝工25个工日。
(2)施工中路由发生改变,于5月7日停工,配合进行路由复查,配合用工为50工日。
(3)5月17日复工,光缆路由加长,设计增加挖沟5000延米。
(4)5月20日至26日因山洪暴发阻断交通,迫使停工,造成窝工40个工日。
2.问题:
(1)指出上述事件中,哪些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索赔或变更要求,哪些不可以,简要说明理由。
(2)可索赔和变更的工期为多少天?
(3)假设人工费单价50元/工日,增加用工所需管理费为增加人工的50%,则索赔和变更的费用是多少?
事件(1)不能索赔,因为租赁机械的故障属于乙方的责任。
事件(2)可以提出索赔,因为路由变更属于甲方的责任。
事件(3)可以提出工程变更,因为设计变更,增加了工程量。
事件(4)可以提出索赔,因为山洪属于不可抗力。
(2)事件(2)应索赔工期10天;
事件(3)应变更的工期5000/(50000/30)=3天;
事件(4)应索赔工期7天。
索赔和变更的总共工期为:10+3+7=20天
(3)事件(2)应索赔费用为
人工费:50×50 ×(1+50%)=3750元;
机械费:800元/台班×10天= 8000元
事件(3)设计变更增加的施工费为:5000延米×10元/延米=50000元
索赔和变更合计费用:3750+8000+50000=61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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