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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经济》复习资料十九

来源:233网校 2006年8月17日

⑶延期付款,但早付款可享受现金折扣
    这种方式是指买方若提前付款,卖方可给予一定的现金折扣,如果买方不享受现金折扣,则必须在一定时期内付清账款。在这种信用条件下,买卖双方存在信用交易。买方若在折扣期内付款,则可获得短期的资金来源,并能得到现金折扣;若放弃现金折扣,则可在稍长时间内占用卖方的资金。
    1Z102113长期负债筹资
    长期负债筹资主要的方式是长期借款和发行债券。
    (一)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使用期超过1年的借款,主要用于购建固定资产和满足长期流动资金占用需要。
    1、长期借款的种类
    (1)我国银行的长期借款,按照用途分为固定资产投资借款、更新改造借款、技术改造借款、基建借款、网点设施借款、科技开发和新产品试制借款等。
    (2)按提供贷款的机构,分为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保险公司贷款等。
    政策性贷款一般指执行国家政策性贷款业务的银行向企业发放的贷款。商业银行贷款指由各商业银行向工商企业提供的贷款。保险公司贷款是由保险公司向企业提供的贷款,其期限一般比银行贷款长,但利率较高,对贷款对象的选择也较严格。此外,企业还可以从信托投资公司取得实物或货币形式的信托投资贷款,从财务公司取得各种中长期贷款,等等。
    (3)按有无担保,分为信用贷款和抵押贷款。   
    2、取得长期借款的条件
    企业申请贷款一般应具备的条件是:
   (1)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法人资格。
   (2)经营方向和业务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借款用途属于银行贷款办法规定的范围。
   (3)借款企业具有一定的物资和财产保证,担保单位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
   (4)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5)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制度健全,资金使用效益及企业经济效益良好。
   (6)在银行设有账户,办理结算。
    3、银行借款的程序
    企业向银行办理长期借款的程序如下:
    (1)企业提出申请。
    (2)银行审查。
    (3)签订借款合同。企业的借款申请在银行审查批准后,应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合同内容包括贷款种类、贷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方式、还款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4)企业取得借款。
    4、长期借款的保护性条款
    由于长期借款的期限长、风险大,按照国际惯例,银行通常对借款企业提出一些有助于保证贷款按时足额偿还的条件。保护性条款大致有如下3类;
    (1)一般性保护条款
    主要包括:对借款企业流动资金保持量的规定;对支付现金股利和回购股票的限制;对资本支出规模的限制;限制其他长期债务。
    (2)例行性保护条款
    主要包括:借款企业定期向银行提交财务报表;不准在正常情况下出售较多资产;如期清偿应缴纳的税金和其他到期债务;不准以任何资产作为其他承诺的担保或抵押;不准贴现应收票据或出售应收账款;限制租赁固定资产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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