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我国的建筑市场成为的重要组成部分,会有更多、更强的外国承包商进入中国,这些外国公司具有强大的、技术、管理和人才优势,使我国国内建筑承包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面对这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模式与国外先进的管理模式有那些不同和差距,能否与国际惯例接轨,适应国际建筑市场一体化的新形势,是舍得我们认真研究和探讨的课题。
一、工程造价的政府管理
在国外,按项目投资来源的不同,一般可划分为政府投资项目和私人投资项目。政府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主要采用间接手段,对政府项目和私人项目实施不同力度和深度的管理,重点控制政府投资项目。对于私人投资项目,国外一般都采取政府不干预工程造价管理的方式。政府对私人投资项目主要是进行政策引导和信息指导,由市场经济规律调节,体现了政府对工程造价的宏观管理和间接调控。
英国对政府投资项目采用集中管理的办法,按政府的有关面积标准、造价指标、在核定的投资范围内进行方案设计、施工设计、实行目标控制,不得突破。如遇非正常因素非突破不可时,宁可在保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降低标准,也要将投资控制在额度范围内。
美国对政府的投资项目则采用两种方式:一是由政府设专门机构对工程进行直接管理。美国各地方政府、州政府、联邦政府都设有相应的管理机构,专门负责管理政府的建设项目。二是通过公开招标委托承包商进行管理。美国法律规定所有的政府投资项目除特定情况下(涉及国防、军事机密等)都要采用公开招标。但对项目的审批权限、技术标准(规范)、价格、指数等都做出了特殊的规定,确保项目资金不突破审批的金额。美国政府对私人项目投资方向的控制有一套完整的项目或产品目录,明确规定私人投资者的投资领域,并采用经济杠杆如价格、税收、利率、信息指导、城市规划等来引导和约束私人投资方向和领域颁布。政府通过不定期发布信息资料,使私人投资者了解市场状况,尽可能使投资项目符合经济发展的需要。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的建立始于1950年,我国政府引进了前苏联的概预算定额管理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概预算定额管理模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结构的日益复杂,计划经济的内在弊端逐步暴露出来。传统的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概预算定额管理制度,实际上是对工程造价实行政府行政指令的直接管理,这种政府行使的工程造价管理职能强调定额作为政府的法定行为,强调政府主管部门对工程定额含量、工程取费及其费率的指令性,使得建筑产品的价格严重脱离了价值,遏制了竞争,抑制了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是,逐步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改革现行的工程不实之处管理方式,实行量价分离,逐步建立起由工程定额作为指导的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政府的管理职能应从原来的微观管理方式转变为宏观调控为主,实现国家对消耗量标准的宏观管理,制定统一的工程项目划分,工程量计算规则,为逐步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创造条件。
另外对工程和非政府工程实行不同的定价方式。对于政府投资工程,应以统一的工程消耗量定额为依据,按生产要素市场价格编制标底,并以此为基础,实行在合理幅度内确定中标价方式。对于非政府投资工程,应强化市场定价原则,即可参照政府投资工程的做法,采取以合理低价中标的,也可由承发包双方依照合同约定的其它方式定价。
二、工程造价的社会咨询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一直以自身的实力,专业知识,服务质量为控制工程造价、节约投资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社会咨询机构也逐步成为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建筑产品价格的重要手段。
美国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有政府创办的机构,也有民办,民办国以及大型企业创办的机构,其中尤以民办咨询机构为多。他们起着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正在充当着政府、业主和承包商的代理人和顾问,承担着大量的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等方面的服务。美国的咨询公司十分注意历史资料的积累和分析整理,建立起本公司一套造价资料积累制度,同时注意服务效果的反馈,形成了信息反馈、分析、判断、预测等一整套的科学管理体系。
日本在借鉴英国工料测量师协会的基础上努力发展社会咨询业,并充分发挥社团的作用,使估价业务作为一个专业在实践中得以发展和提高,逐步使估价的业务规模化、系统化。咨询企业是靠自己的技术知识和经验为客户提供无形服务的。
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先后由投资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多头负责,工作互不衔接,投资失控状况相当严重。目前,大多数造价咨询机构服务内容单一,有的侧重于项目可行性研究,进行工程估算;有的侧重于扩充设计评估,进行工程概预算审核;有的侧重于协助业主进行施工招投标;有的侧重于竣工结算的审查。一个项目前后有几家咨询机构介入,彼此不连贯,不利于工程造价咨询向纵深方向发展。因此,要把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化服务机构,从估算,概算,预算、合同价,结算等进行一体化的全过程的系统管理。
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还是一个刚刚形成亟待发展的行业。由于体制的影响,工程造价管理大到宏观政策的制定,小到每个项目的造价确定和控制,几乎都集中在政府各有关主管部门。市场经济的确立,不仅使工程造价管理要面对新的形势,适应新的形势,而且也要求政府管理职能的转换,要求大力发展面向社会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尤其要发展跨部门,跨地区能为大型项目服务的大型咨询公司,更要建立众多为中、小项目投资者服务的中、小型咨询公司。同时按现代企业制度完善这些公司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减少行政干预,逐渐摆脱单一计划经济对工程造价咨询的影响,以保证咨询活动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工程造价的价格计算模式
国外对工程造价的管理是以市场为中心的报考的控制。造价计划执行中所出现的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这种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造价管理的做法,体现了造价控制的报考性,并且重视造价管理所具有的随环境、工程进展以及价格等变化而调整造价的控制标准和控制方法的报考特征。
英国工程等价管理体系已相当完善,但并没有统一的定额。因此,工程量计算规则就成为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共同遵守的计量、计价的基本规则。现行的《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SMM)是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RICS)组织制定并为各方共同认可的,在英国使用最为广泛。RICS是独立于业主和承包商的组织,有着很大的权限。业主在拟建工程时,一般均要请工料测量师范进行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招标文件编制、设计阶段及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他们用各种办法通过市场的活动控制造价,但并没有政府或准政府组织规定造价。
美国对于工程造价的标准不是由政府部门组织制定的,也没有统一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标准。其计价定额、指标、费用标准等,一般是由各大型工程咨询公司制定。各地的咨询机构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制定出单位建筑面积的消耗量和基价,由此作为所管辖项目的造价估算标准。此外,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根据各自积累的资料,参考各咨询公司的相关资料,制定相应的计价标准,作为工程项目费用估算的依据。美国工程造价的估算主要由设计部门或专业公司来承担,造价工程师在具体编制工程等价时,除了考虑工程项目本身的特征因素外,一般还对项目进行较为详细的风险分析,以确定适度的预备费。
在国际工程中,当采用国际工程是由联合会编制的FIDIC合同条件投标报价时,也没有可以利用的统一的。承包商只能根据工程项目所在国的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其资源(人工、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构等)的来源和消耗情况,在咨询工程师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上填报项目单价。我国公司参与这类工程投标时也是如此,国内的定额只可供填报工程量清单时参考,不可生搬硬套。这主要是由两个因素所决定的:第一是我们的定额子目的含量与国际工程项目的子目含量不一致或不完全一致,第二是计费标准的不一致。
我国长期以来采用的是定额计价法,它强调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基础上的供求关系和分配制度,在几十年来的国家经济建设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经逐步的探索和完善已自成一体。这种方法确定工程造价主要是由国家有关部门确定造价定额、规定费用构成和颁布价格及费率标准来完成的。工程设计部门在编制工程造价方面的主动性、创造性不高,责任感不强,他们只注重套定额指标,不考虑市场报考。显然,这种估算结果难以反映工程造价变化的客观事实。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领域的投资主体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随着项目业主负责制度和招标投标制度的建立,以及工程建设的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的加强,要求建筑产品价格进一步放开,随行就市,适应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从而要求我们一直沿用的以计划经济为背景的工程定额管理模式必须进行改革,以适应我国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工程造价的价格计算模式改革的思路是,按照量价分离和工程实体性消耗与施工措施性消耗相分离的原则,对计价定额进行改革。属于人工、材料、机械等消耗量标准由国家制定全国统一基础定额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实现国家对定额消耗量的宏观控制,对于人工、材料价格、机械台办费用等区别不同情况,实行调整与放开相结合的办法,改变国家对定额管理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