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国建设工程造价模式是:无论发包方、承包方、中介方计算造价时,都要依据国家、地方或部门编制的预算定额进行预算、结算或标底的编制。预算定额是参考有代表性的建筑企业内部的企业定额编制而成。它代表了建筑行业平均生产力水平;代表了在一般施工条件下,用成熟的技术建造某一特定建筑产品所要消耗的人工、机械、材料的社会平均水平。
毋庸讳言,建筑产品的报价模式,还没有得到突破性的改变;建筑施工企业的预决算及投标标底预测的依据,以及各自已经实际运用的方法、手段,形成了多样性的差异。本文不揣浅见,对传统计价模式作出一点反思,以期呼吁建筑产品报价模式的改革。
传统计价模式的局限性预算定额毕竟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始终留有计划经济的烙印。预算定额代表的是平均生产力水平,不是某一特定企业实际的生产力水平。它是建造某一特定建筑产品平均的工料机消耗量,不是某一特定企业在建造某一特定建筑产品时实际的工料机消耗量。同一建筑产品,不同的企业有着不同的消耗量水平,如果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用的是预算定额中统一的消耗量水平,那么就是部分地抹杀了差距,部分的限制了竞争,减少了竞争面。这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也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生产力水平向前发展。
这需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是要对现行的报价模式进行改革。笔者以为,可有两个方案。
一个是用企业定额代替预算定额。
企业定额代表企业在一般施工条件下,用成熟的技术用在建筑产品上的人工、机械、材料的消耗水平。企业定额是代表了本企业自身的生产力水平,高于|来源|考试|大|或低于社会平均水平。而企业之间的生产力水平差距是客观存在的,有差距就会带来竞争。用企业消耗量定额代替统一的预算定额消耗量,造价的计价模式比起过去的传统计价模式扩大了竞争面;除了管理费、利润、工料机单价可以自由竞争以外,工料机消耗量也参与了竞争,以致建筑企业间可以在造价构成因素间进行全方位的竞争。
此时的计价公式为:企业定额工料机消耗量*工料机单价+管理费+利润+税金=报价第二个是利用企业的实际采购成本。
这种方法适用于没有企业定额的承包商报价。
在计划经济时代,建筑企业结构形式是大而全。从纵向看,企业内部有决策层、管理层和施工第一线的工人;从横向看又有门类齐全的各工种。施工时将单位工程划分为分项工程,特定分项对应特定的工种,特定的工种对应特定的班组。任何一分项工程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由施工企业组织安排。与这一时期相适应的报价公式是:
制造成本+费用+利润+税金=报价制造成本就是消耗在某一建筑产品上的工料机费用的总和;费用是该建筑企业管理费用在该建筑产品上的分摊;利润是企业的期望利润。
现在,建筑企业的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由过去“大而全”的模式向管理型企业转化。施工承包公司将施工第一线各工种分离了出去;总承包公司将单位工程划分成分项工程,以分项为对象分包给各专业队伍施工。分项工程中消耗的人工、次要材料、小型机械由总包方以市场价格向各专业队伍采购。至此,总承包公司的成本结|来源|考试|大|构发生了变化,由过去的制造成本变为采购成本。|来源|考试|大|总承包公司的报价应该是:人工、次要材料、小型机械台班采购成本+主要材料采购成本+管理费用+利润+税金=报价传统意义上的企业消耗量定额已经不存在了。各专业的工料机消耗量会随着市场的变动、技术的进步、工艺的变化而变动。总包公司是通过分项工程的人工、次要材料、小型机械台班采购单价间接地受到影响。总承包公司不必掌握分项工程的工料机消耗量。
总包公司只要能够随时掌握住分项工程的人工、次要材料、小型机械台班采购单价和主要材料单价,就不需要企业的工料机消耗量定额而依据市场情况报价。
利用企业的实际采购成本和企业定额报价更加符合建筑产品报价的实际构成,更加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市场竞争,从而形成良好的市场激励机制,促进建筑市场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