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应当加快施工招标机构的自身建设。
我国在工程建设方面推行招标投标虽然已经十几年了,但至今仍是工程建设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工程招标投标具体操作方面的规定一直没有系统地建立起来,与勘察设计、造价以及其它施工管理工作之间的关系一直没有界定,中介代理机构一直没有建立起来,这些问题与我国现行的工程建设行政管理体制有关。长期以来,工程招标一直没有正式机构进行管理,开始是由相关的政府机关组成临时机构,后来是由建设行政机关的有关科室和下属单位组成临时机构进行管理。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里的腐败现象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招标投标工作因而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各大中城市才普遍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工程招标机构自身建设薄弱,制约了工程招标的进一步发展。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入,招标作为一种采购方式已经开始在全社会推广。就工程建设而言,情况也是复杂的。一方面,工程招标不仅仅是工程施工的发包方式,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设监理也需要招标投标,就是施工招标也包括工程发包、工程及劳务分包的发包,目前工程招标已经初步呈现出全方位、多层次的特点;单就工程建设施工招标而言,它也包括一般工业民用建筑,航道、码头、铁路、高速公路、大坝等专业工程,还有列入国家重点项目的大型建设工程,一个城市只设一个的工程招标中心以其现在的机构、设备和装备,是无法适应的;另一方面,工程施工招标涉及面广,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都比较强,与施工队伍、企业资质、从业资格、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程造价等管理工作密切相关。
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机构自身建设方面,一是要建立高层次、有权威的工程招标管理机构,扩大工程招标设施的规模,并且提高设施的技术装备水平,不仅把工程施工发包纳入工程招标中心,还要把建设监理、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归拢起来;不仅把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发包,还要把铁路、公路、水电等专业工程纳入工程招标中心;二是实行工程招标管理专业化,建立统一的招标服务机构,专门负责工程报建、信息发布、后勤服务等工作;建立分专业的招标管理机构,协调有关建设管理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能对工程招标进行监管;三是对工程招标的各个环节实行规范管理,包括招标信息披露、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答疑、评分标准、评委组成及其入选资格等,制定标准文本和规范性的操作要求。
在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的具体操作上,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不可急于求成。每向前走一步,有些配套条件滞|来源|考试|大|后一些是正常的,可以适当超前,但必须和所处的市场环境基本相适应。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是市场经济长期发展的结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过渡时期,它不可能一步到位,应当有若干个过渡性的模式。
5、必须加快市场中介组织的建设。
工程建设中介组织起步比较晚,尽管各地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法规、文件中陆续作出规定,要求不具备条件的业主必须委托中介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事务,但至今既没有出台招标代理机构规范设立的规定,也没有明确工程中介组织代理工程招标事务的具体办法,更不可能充分发挥中介代理机构的重要作用。主要问题在于,我们对工程中介咨询机构缺乏总体规划。在建设监理机构资质管理规定中,规定建设监理单位可以从事招标代理、投资咨询,也可以兼营工程造价咨询;稍后出台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质管理文件中,也规定工程造价咨询包括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建设监理(工程预算和工程结算审核)。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工程咨询机构,对上述业务范围更是无所不包。但是,这些规定对从事同一业务所要求具备的条件互不相同,对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行为如何监管、违法违规行为如何处理没有统一的规定,甚至没有作出规定。
由于建筑产品及其生产过程的特殊性,加上业主不可能熟悉建筑市场的体制、运规则和工程本身,它和承包商也就不可能是地位平等的市场主体。所以,工程中介代理机构在建筑市场中的作用至关重要。中介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资质条件、从业资格如何确定,如何规范设立,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招标代理与建设监理、造价咨询有什么区别,能不能重新归并,减少不必要的交叉;从业资格怎么设定,能不能与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统筹安排,避免业务划分过细,以有利于整个工程中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中介组织必须严格管理,具备一定数量有执业资格的人员,方可依法设立。那一级资质需要有执业资格的人员数量多少才适当,本专业的专家资格如何认定,也需要有明确的规定。
任何事物都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工程招标代理的核心是代理业主的投资管理职责,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随着时间的推移,无论是招标代理,还是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咨询,对工程投资监管业务的同一性,这些市场中介组织以及业务人员的相应执业资格最终将融合、重组。作为业务范围与工程招标密切相关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当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大力拓展招标代理业务,提高人员素质,积累工作经验,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推行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
6、下功夫抓好法律、制度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
对业主、承包商、中介组织、管理部门来说,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毕竟是一个新东西,需要有一个学习和适应的过程。通过学习借鉴、调查研究和试点城市、试点工程,提高认识、掌握知识、摸索经验。同时,要采取措施普及这方面的知识。对专业人员,可以实施继续教育计划,让他们在掌握这个发包方式方面先行一步;对承包商、中介组织和管理机构的主管人员,要分期分批进行培训;对工程建设的其他有关人员,要充分利用宣传的手段,普及知识,介绍每个阶段推行的具体做法,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搞市场经济,不论是业主、承包商,还是中介组织,都必须破除上法庭会影响企业形象的顾虑,更多地利用法律手段,按市场规则办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颁布以后,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还需要在这个法律框架内作出具体规定。上海已经提出了"无标底招标、有标底评标"的模式,这种积极探索的勇气、大胆创新的思路以及这个模式本身,都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及时总结经验,结合市场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进而上升到法规的层次,是加快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最有效|来源|考试|大|的手段。各地市场发育程度不同,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的进程有前有后,制度是推广先行地区的好的做法和经验最便利的载体。2010年正在向我们走来,时不我待,需要我们加快步伐,为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的全面推行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