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的确定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根据《计价规范》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计价规范》附录表中的“项目名称”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一般以工程实体而命名。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以附录中的项目名称为基础,考虑该项目的规格、型号、材质等特征要求,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适当的调整或细化,使其能够反映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
3.项目特征的描述
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的重要意义在于:
(1)项目特征是区分清单项目的依据。
(2)项目特征是确定综合单价的前提。
(3)项目特征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
例题.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确定综合单价的依据是( )。
A.计量单位
B.项目特征
C.项目编码
D.项目名称
233网校答案:B
4.计量单位的选择
以“吨”为计量单位的应保留小数点三位,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以“立方米”、“平方米”、“米”、“千克”为计量单位的应保留小数点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人;
以“项”、“个”等为计量单位的应取整数。
5.工程量的计算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指对清单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定。
除另有说明外,所有清单项目的工程量以实体工程量为准,并以完成后的净值来计算。(此处说法不准确)
例题.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编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其工程数量是按照( )计算的。
A.设计文件图示尺寸的工程量净值
B.设计文件结合不同施工方案确定的工程量平均值
C.工程实体量和损耗量之和
D.实际施工完成的全部工程量
233网校答案:A
6.补充项目
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如果出现《计价规范》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可进行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附录的顺序码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B001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