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暂估价
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分为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1)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承包双方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确定其价格并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2)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采购,经发包人确认后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的,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此处和GF-2013-0201的规定有冲突。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不可抗力应合理延长工期,发包人要求赶工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例1Z103082-7】某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承包人及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索赔申请,并附有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补偿的经济损失如下:
(1)在建工程损失26万元。
(2)承包人受伤人员医药费、补偿金4.5万元。
(3)施工机具损坏损失12万元。
(4)施工机具闲置、施工人员窝工损失5.6万元。
(5)工程清理、修复费用3.5万元。
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补偿金额为多少元?
例题.根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01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损害及其费用增加,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是( )。
A .工程本身的损害
B .承包人的施工机械损坏
C .发包方现场的人员伤亡
D.工程所需的修复费用
233网校答案:B
十、提前竣工
(1)招标人应当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超过者,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赶工费用。
(2)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与承包人商定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
保证质量和安全。
十一、误期赔偿
十二、暂列金额
已签约合同价中的暂列金额由发包人掌握使用。发包人按照合同的规定作出支付后。
如有剩余,则暂列金额余额归发包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