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地质水文、工程变更等变化以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人专业水平的差异,往往在合同履行期间,应予计量的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工程量偏差过大,给综合成本的分摊带来影响。
为维护合同的公平,应当对工程量偏差带来的合同价款调整做出规定。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对这部分的规定如下:
合同履行期间,当予以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符合下述两条规定的,发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
(1)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因工程量偏差和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可进行调整。调整的原则为:
①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
②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2)如果工程量出现超过15%的变化,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
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的调整方法,参见如下公式
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Q0—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工程量
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P2—发包人在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
L—计价规范中定义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采用上述公式的关键是确定新的综合单价,即P1确定的方法:
第一种、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种、与招标控制价相联系。
注:当工程量偏差项目出现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偏差超过15%时,工程量偏差项目综合单价可参考公式(3)、(4)、(5)进行调整。
【真题重现】
考法1、调整单价价款计算
2019真题.某混凝土工程招标清单工程量为200m³,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为600元/m³,当实际完成并经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超过清单工程量15%时可调整综合单价,调价系数为0.9。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导致实际工程量为250m³。则该混凝土工程的工程价款为 ( )万元。
A.12.00
B.14.88
C.14.74
D.15.00
超出工程量百分比,(250-200)/200=25%>15%,需调价。
超过15%的工程量为250-200×(1+15%)=20m³;
超过部分的综合单价为600×0.9=540元/m³。
该混凝土工程的工程价款为为230×600+20×540=148800元。
考法2、结合报价浮动率
2014真题.采用清单计价的某分部分项工程,招标控制的综合单价为320元,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为265元,该工程投标报价下浮率为5%,结算时,该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比清单量增加了18%,且合同未确定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则综合单价的处理方式是( )。
A.上浮18%
B.下调5%
C.调整为292.5元
D.可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