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K422053 项目质量控制总结、改进、纠正和预防
1)项目经理部应分析和评价项目管理现状,识别质量持续改进区域,确定改进目标,实施选定的解决办法。
2)质量持续改进应按全面质量管理的方法进行。
3)项目经理部对不合格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按企业的不合格控制程序,控制不合格物资进入项目施工现场,严禁不合格工序未经处置而转入下道工序。
②对验证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过程,应按规定进行鉴别、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置。
③应进行不合格评审。
④不合格处置应根据不合格严重程度,按返工、返修或让步接收、降级使用、拒收或报废四种情况进行处理。构成等级质量事故的不合格,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置。
⑤对返修或返工后的产品,应按规定重新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应保存记录。
⑥进行不合格让步接收时,项目经理部应向发包人提出书面让步申请,记录不合格程度和返修的情况,双方签字确认让步接收协议和接收标准。
⑦对影响建筑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不合格,应邀请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设计人,共同确定处理方案,报建设主管部门批准。
⑧检验人员必须按规定保存不合格控制的记录。
4)纠正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对发包方或监理工程师、设计者、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质量问题,应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
②对已发生或潜在的不合格信息,应分析并记录结果。
③对检查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不合格报告提出的问题,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判定不合格程度,制定纠正措施。
④对严重不合格或重大质量事故,必须实施纠正措施。
⑤实施纠正措施的结果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验证并记录;对严格不合格或等级质量事故的纠正措施和实施效果应验证,并应报企业管理层。
⑥项目经理部或责任单位应定期评价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5)预防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项目经理部应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对影响工程质量的潜在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②对可能出现的不合格,应制定防止再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③对质量通病应采取预防措施。
④对潜在的严重不合格,应实施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⑤项目经理部应定期评价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6)检查、验证:
项目经理部应对项目质量计划执行情况组织检查、内部审核和考核评价,验证实施效果。
项目经理应依据考核中出现的问题、缺陷或不合格,召开有关专业人员参加的质量分析会,并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