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现行的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模式中存在问题的分析,重点探讨了针对这些问题的应对措施,提出了应尽快确立和完善铁路建设项目的代建制度,并以此为契机,深化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方式的改革。
1 引言
建设工程的代建制度是国际上通常采用的一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它是指政府主管部门对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按照使用单位提出的使用、建筑功能要求,通过招投标的市场机制选定专业的工程建设单位(即代建人),并委托其进行建设,建成后经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给使用单位的项目管理方法。代建制是比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度更为进步的一种管理模式。与目前常用的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方法—总承包制和项目管理制相比,代建制的特点表现为:代建单位具有项目建设阶段的法人地位(即项目业主、甲方),拥有法人的权利(包含在政府监督下对建设资金的支配权),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包含投资保值责任)。而不论总承包企业,还是项目管理企业都不具备项目法人地位,都不能取代原有的基建班子,都不能改变原有的管理弊端。
铁路建设项目点多线长,专业构成复杂,行业特殊性较强,加上铁路建设项目管理的市场化发育程度还不高,所以在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模式中引入代建制尚需作更多的探索。从目前国内铁路采用代建制实施铁路建设项目的情况来看,仅有昆明铁路局集装箱网络中心站作为全路唯一的试点项目。该项目业主为中铁集装箱公司,代建单位为昆明铁路局。根据现在的实施效果看,采用代建制项目管理模式确实提高了项目专业管理水平,充分说明代建代管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建设周期、提高投资效益的有力措施。由此可见,在铁路建设项目中实现代建制项目管理模式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是铁路建设在遵循社会主义市场规律对大中型项目进行优化管理的重要举措和新的尝试。
2 现行的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方式存在的问题
2.1 建设建立制度还不完善
现行的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普遍采用建设单位业主负责制,由于管理者原专业不是工程建设管理,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难以负起建设工程质量、工期、投资计划和投资效益的责任。在此情况下,现行的办法是在项目管理中引入了建设监理制度,即由建设单位委托社会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项目实施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但是,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推行不久,监理法规不健全,监理人员素质不高,而且有些施工承包单位不习惯接受建设监理甚至抵触。同时,这种管理模式还存在很多弊端:监理责权不一致,缺乏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监理,监理单位无法实现三大目标的全面控制以及施工承包方接到的指令往往来自多个源头(包括建设方、监理方和设计方)。
2.2 地质勘探工作不到位多数项目勘探报告所反映的地质情况与建设过程的实际情况大多严重不符,造成设计变更多,现场签证多,引起造价增加。除了勘探费用安排少引起勘探布点少造成的勘探结果不准确外,还有以下两个主要原因:(1)部分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和业主代表及现场监理人员相互串通,搞虚假地质情况签证;(2)部分项目勘探工作存在走过场现象,勘探报告不能真实地反映项目地质情况。
2.3 工程立项阶段和设计阶段造价管理薄弱目前铁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点在工程建造阶段,只重视工程的承包价格、建造过程中的变更造价以及结算造价,而对于铁路工程立项阶段和设计阶段造价管理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这既有体制分割的原因,也有思想观念上的影响。打足投资、控制投资应该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内容,然而实际工作中有些工程在立项阶段缺乏科学的态度论证项目,把可行性研究变成可批性研究。有些工程投资估算不实,在资金不落实的情况下急于上项目,编制虚假的工程概预算,搞钓鱼工程。由于放松了前期的工程造价管理,使得铁路工程上马后即资金短缺,投资不足,造成工程干干停停,既加大了浪费,也给铁路工程结算带来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