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验收是在施工单位提出工程项目阶段验收申请报告(工程项目阶段验收申请报告见附表)后,由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分别确认阶段验收具备的条件,然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运行等单位进行阶段验收;阶段验收后,由验收组确定结论,并及时提出阶段验收报告,以便与下一工序衔接。
阶段验收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1、施工单位的“三检”工作完成;
2、施工单位整理完备阶段验收所要求的工程资料;
3、由施工单位提前7天提出书面的工程项目阶段验收申请报告,并签证齐全;
4、由监理单位确认阶段验收是否具备条件,并办理完所有应由监理工程师的签证;
5、由建设单位确认阶段验收具备的条件,并办理完所有应由建设单位的签证;
6、由建设单位成立阶段验收组织监理、设计、运行等单位进行阶段验收;验收组应先组织召开阶段验收预备会,然后分为若干现场检查小组和资料核查小组,最后根据有关规程规范检查情况汇总,组织召开阶段验收总结会,并确定阶段验收的结论,出具阶段验收报告。(工程项目阶段验收报告格式见附表)。
附表:
工程项目阶段验收申请报告
工 程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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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验收项目名称 |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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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验收具备的条件: | |||||
施工单位意见: 签字: 盖章: 年月日 |
监理单位意见: 签字: 盖章: 年月日 |
建设单位意见: 签字: 盖章: 年月日 |
备注:本表一式四份,业主、建设、监理各一份,施工单位各一份。
附表:
工程项目阶段性验收报告格式
工 程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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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验收项目名称 |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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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阶段性验收情况: 三、需整改的项目清单及主要建议: 四、阶段性验收综合评价: 五、阶段性验收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