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结合国内代建制的试点经验,论述实施代建制的意义和作用,展望我国委托代建市场的发展趋势和商机,探讨如何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工程项目代建企业。
“代建制”是对我国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管理模式进行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代建制”含有“代建”和“制度”两重含义:“代建”是指投资人将建设项目委托给专业化工程项目管理公司代为建设直至交付使用(即建设项目总承包):“制”是制度,规定在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中采用这种项目管理模式。委托代建源于国际上通用的工程项目总承包,但我国的“代建制”中还包括了制度的内涵,是结合国情的一项政府管理创新。
从法律环境上看,我国的合同法、招投标法等已为实施代建制提供了法律依据。金融体制的改革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影响很小。政府的投资领域已界定清晰。近年来国内代建制项目试点已取得了成功经验。因此,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中实行代建制的体积和时机已经成熟,2004年将进入一个高速发展阶段。
国内推行“代建制”的重要意义
如何保证实行国际建设项目的投资目标?如何遵循市场规律?如何提供市场配置规律?如何改革政府规律投资项目的职能?如何落实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这些都是我国投资体制改革长期以来不断探索的主题。多年来国家实施了多项改革措施,如:拨改贷、项目审计、后评价、项目法人责任制、施工监理、稽查制度等,但这些多属于行政性措施。然而,即将全面推行的代建制将真正形成依靠市场配置资源、遵循市场规则、辅之行政手段的市场化政府建设项目的管理体系。
下面结合国内的试点经验,论述代建制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现实意义及其强大的市场生命力。
一、外购服务,使政府的项目管理向市场化转变
多年来,在我国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中,一直采用的是在投资方、使用方和审计建造商之间,由使用单位设立一个临时机构(筹建处、项目建设指挥部等)来管理建设项目。这种体制的最大缺点是:随着项目通过各项审批后,设计和建造商就只对使用人负责了,政府投资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被明显弱化,导致超标准、超规模、超预算、拖工期成为常见的现象。因为这“三超一拖”符合使用人的利益,也符合设计和建造人的利益,损害的却是政府投资人的利益,浪费掉的是纳税人的钱。
实施代建制通过市场招标选择项目代建人,即:政府投资人从市场采购项目管理服务资源。由代建人在项目整个建设过程中提供专业化的项目管理服务,对投资人负责,充电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获得合理的经济收入(代建服务费)。这种体制既落实了政府投资人对项目监管的深度和力度,又使政府对建设项目的管理真正向市场化和目标化管理转变。例如,上海一个代建制试点项目的经验。
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收教收治综合基地建设项目
委托方(政府投资人):上海市计委
受委托方(代建人):上海投资咨询公司
项目使用单位:上海市公安局
代建概况:上海投资咨询公司与上海市公安局监管处共同组建了项目筹建处。筹建处主任为项目建设期法人代表,由咨询公司派员担任。使用单位派员担任副主任。咨询公司向筹建处派出了工程、建筑、设备、造价、基建和财务等10名高中级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市公安局派出熟悉收容监管的干警参加筹建处工作。筹建处的主要责任是:
※筹建处与政府签订建设投资包干协议,不得扩大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
※筹建处对使用单位负责,保证满足使用单位的合理要求。
※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规政策,按规定的建设程序进行工程建设。负责招标发包和各类合同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内部和对外信息管理系统。定期向政府部门报告工作,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
※在筹建处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办公例会、统计报表、费用报销、工程款拨付、财会、招标发包、合同管理、廉正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各方人员的职业行为。
筹建处在指定的银行设立专向基建帐户,市财政局按概预算计划将建设资金拨入指定帐户。建设资金专款专用,接受市计委和市财政局的审查和监督。
上海投资咨询公司总结的主要经验有:
(1)根据委托代建合同的要求,筹建处自觉按照批准规模和标准进行项目建设,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如果由建设单位自行控制投资,较难避免随意改动、提高建设标准,导致突破投资。其中关键是要理顺利益机制。
(2)咨询公司必须主动依靠和尊重使用单位的意见,虚心听取他们的合理要求,并在项目实施中给予实现。有了最终用户在使用方面的专业指导和工作支持,才能保证项目建设成果满足使用者的实际需要。
(3)上海市计委充分发挥了咨询公司专业技术力量和积累的工程经验,为业主把好技术关、造价关和各类采购的质量关。定期向上海市计委汇报项目进展情况,使投资人对项目的监督真正落实到了项目建设过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