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几条举措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目前我市消防部队正处于发展的最好机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的文件出台充分说明社会各级对消防部队的重视,我消防部队更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消防工作再上新台阶。消防工作也已经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加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视消防工作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协调和统一,重视消防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保证了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公共管理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要在继续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消防管理责任,推行对有关部门单位应完成的消防安全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纳入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范畴。
(二)强化各级政府建站。消防站是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我认为,消防站建设要本着“小而密,兼顾特殊”的发展方向,积极发挥各级政府投资建站的主导作用。一方面,各级政府是消防工作的主体,在国家不增加现役编制情况下,由各级政府直接投资建站,承担部分区域的消防保卫任务,应是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健康发展的主渠道。从我市实践情况来看,各级政府投资建站的效果和作用非常明显。如:2006年,由安顺市西秀区政府解决二中队消防站搬迁,现我市二中队就承担了公路救援及各乡镇消防安全保卫任务,大大缓解了一中队的出警压力;今年,开发区管委会也根据辖区化工企业集中、危险性大的需要,投资建设开发区消防站建设,较好缓解了我市消防救援力量不足的矛盾。另一方面,要强化乡镇区域联合建站。从多年实践情况来看,依靠单个乡镇财力建站养站不大可能,我们必须着眼区域经济状况,根据行政区域调整以后的格局,依托规模较大、经济条件较好的中心镇,落实区域联合建站,建立起“有站、有车、有专职人员”的区域性专职消防队,协助公安消防部队,承担起周边乡镇火灾扑救及抢险救援的任务。
(三)强化企业消防队伍建设。企业改制以后,专职消防队伍的生存和发展受到了严峻挑战,因此,我们在积极引导和鼓励经济条件较好的企事业单位投资建队的同时,必须立足实际,有的放矢地发展抓好企业消防队伍的管理建设。同时还要着力强化“厂建公派”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即由企业出资建站,添置消防车辆器材装备,由公安消防部队派人管理,并以合同或协议书的形式加以巩固,这样的队伍相对稳定,灭火救援战斗力也较强,符合企业消防队伍的发展方向。
(四)规范市政消防水源建设管理。在市政消防水源建设上,我们认为,近期在完善城市道路水源建设基础上,加强对新建城市道路市政水源建设,同时将工作重点放在中心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上,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完成全市所有中心乡镇市政消防水源网建设。中心镇各大主要街道及企业相对密集的地区,必须按照国家规范落实道路消火栓建设。相对偏远或市政管网还没有到达的地区,建立满足实际使用的消防车泵取水码头。同时,公安消防部门还要加大与规划、建设、自来水等部门单位的横向联系,及时提请政府,在规划城市建设同时同期编制消防规划,调整消防安全布局,确定市政水源建设位置和要求,确保“同步设计、同步规划、同步建设”。要积极提请政府制定出台《市政消防水源管理办法》,明确市政消防水源“建、管、养”的责任机制。要提请政府划拨专项资金用于市政消防水源维护保养,并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未经消防审核,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在源头上确保市政消防水源建设的质量。
(五)加快消防车辆装备建设。制约消防装备建设发展的因素除了政策导向外,矛盾主要集中在资金不足。公安消防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立足工作实际,抢抓各种机遇,谋求车辆装备建设发展。要善于审时度势,及时提请政府划拨专项经费,添置特种消防装备,提高攻坚能力。要善于广开渠道,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多方筹措资金,发挥主要受益单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以政府为主,多方筹集资金,用于加快消防车辆装备建设的做法,既合情合理,也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公安消防部队的健康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我支队在今年通过政府大力支持购置一台登高车,结束了我安顺市无登高车的历史,整个消防装备水平明显得到了改善。
四、结束语
基础设施作为相对于主体产业而独立存在与发展的一个系统部门,是和社会化大生产发展密不可分的。在我市生产力水平低下、社会分工不发达的环境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是附属于政府,作为一种辅助部门我消防部门为政府提出可行的建议是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扩大,社会生产力愈高,基础设施系统也会愈加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