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消防应急照明电源的选择
1、应急照明电源的类型。消防应急照明电源是当正常电源不再提供正常照明状态,转换到应急照明电源供电。消防应急照明电源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来自电力网有效地与正常电源分开的馈电线路。
(2)柴油发电机组。
(3)蓄电池组:又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①灯内自带蓄电池,即自带电源型应急灯。
②集中设置的蓄电池组。
③分区集中设置的蓄电池组。
④组合电源:即由以上任意两种以至三种电源组合供电方式。
2、转换时间的确定。转换时间根据实际工程及有关规范规定确定。
(1)备用照明的转换时间不应大于15s;
(2)应急疏散照明的转换时间不应大于15s;
(3)火灾事故照明的转换时间不应大于0.5s;
3、持续照明时间的确定。通常规定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持续工作时间不宜小于20min,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少于30min.备用照明的持续工作时间应视使用场所的具体要求而定。
4、应急照明电源的确定。应急照明电源的选择确定,应根据应急照明的种类、转换时间、持续工作时间、各种电源的特点及实际场所要求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选择。
①来自电网的与正常馈电回路分开的电源
这种电源,具有转换时间短(转换时间易满足各种情况下的要求),持续工作时间长,工作可靠的特点。所以这种电源应用较为普遍。对于公共建筑和厂房,由于生产和工作需要,当具有电网备用电源时,应首先利用它做为应急照明电源。对于要继续维持生产的备用照明及消防水泵房的备用照明,应与生产电力设备、消防泵使用同一备用电源,一般自电网取得。
②柴油发电机组电源
对于应急发电机组,由于电机投入运行需要较长时间,经常处于后备状态的机组,停电时自启动时间约需15s,因此只能做为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的电源,不应单独用于火灾事故照明。在高层建筑中常常为满足消防要求需设置发电机组。
③蓄电池电源
蓄电池电源可分为:灯内自带蓄电池、集中设置的蓄电池组、分区集中设置的蓄电池组三种类型。灯内自带蓄电池即自带电源型应急灯,这种方式供电可靠性高,转换迅速增减方便,线路故障无影响,电池损坏影响面小。缺点是投资大,持续照明时间受容量大小的限制,日常管理及维护要求高。用于应急照明灯数不多,装设较分散,规模不大的建筑物。集中或分区集中设置的蓄电池组电源,优点是供电可靠性高、转换迅速,与自带蓄电池方式相比投资较少,管理及维护较方便。缺点是需要专门房间,电池故障影响面积大,线路的敷设要采取防火措施,如铺设配电线路应穿管保护,暗铺时应设在非燃烧体结构内,保护层后度不应小于3厘米,明铺时必须穿金属管。这种方式适用于应急照明灯数较多,灯具较集中,规模较大的建筑物。在重要的公共建筑、重要的地下建筑,有时要与其他类型的应急照明电源配合使用,这样较为经济合理。
④组合电源:即由以上任意两种或两种以上电源组合的供电方式。由于上述几种电源的结构、可靠程度都不同,对系统的要求和应用范围也不同。所以在实际当中只选择某一种应急照明电源有时是很难满足要求的,也很难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这时就有必要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应急照明电源。
在实际建筑工程中,应急照明电源的选择应根据建筑物的层数、使用性质、建筑内日常停留和流动人员的多少、火灾危险程度等综合考虑,并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选择出最优的应急照明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