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台同项目投资控制
3.1 工程计量及工程价款支付控制充分依靠监理严格履行合同、控制投资和规范结算程序。根据合同文件,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只是为投标者进行投标报价的估算量,并不一定作为承建单位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应当完成的实际工程量数量。因此,在工程项目建设初期,以合同工程量作为结算控制依据,以不突破合同工程量为原则。随着工程建设的进行,合同支付按照承建单位已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规定认可的,质量达到合同标准的工程量予以计量支付,并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付款证书为凭据。
合同投资控制,首先在于工程量的控制,只有控制住分部分项乃至单元工程量,才能在总体上控制住合同项目投资。施工单位上报月进度结算报表,在监理审核之后,由项目部进行复核、审定。按照工程进度支付有关款项,保证关键项目资金及时支付。并对不合理的结算予以纠正,防止不必要的超前支付。
在工程原始资料的掌握方面除督促监理实施24小时现场值班外,也督促监理完善测量手段,充分掌握原始资料,同时要求业主测量中心进行测量。例如在填筑工程量控制上,除要求监理测量或者抽测检查、旁站监测和室内资料检查等方法进行复核外,还委托业主测量中心进行测量校核、委托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进行水下测量,以控制围堰填筑工程量。防渗工程因监理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工程量原始资料也比较齐全,从而有效地控制了工程量。
3.2 合同变更及补偿控制原则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工程建设特殊需要(包括政治)、地质、水文、不可抗拒的灾害以及其它无法预料因素的存在,合同条件会发生变化,甚至非常大的变化,合同变更处理是投资管理一项重要内容。合同变更处理本着以合同及合同文件为依据,实事求是地及时解决。例如为解决深水抛填堤头坍塌问题,采取了预平抛垫底措施。平抛垫底料源确定在长江上游30km
窑湾溪取料,经考察此料场砂砾料不能满足施工需要,遂改香溪河取料,又因香溪发生大洪水,地方一采砂船翻沉堵塞开采航道,且航道清淤影响两岸岸坡稳定。鉴于工期紧迫,平抛垫底对大江截流施工的重要性,虽要增加投资近3000万元,还是决定将料场改到下游78km的云池料场取料,并及时调整了抛填料单价。对于施工单位方法不当或组织管理不善造成的费用增加,证据不足或者不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变更补偿要求及时予以驳回、否定。
在合同项目变更审查时,对合同文件、施工方案和措施,现场情况等可能影响投资的因素进行详细审查,每项都要求做到申报依据充足,资料翔实,监理审核的基础资料准确,处理意见恰当。在此基础上,项目部依据掌握的资料和情况,进行复核并提出审查意见上报经济管理部门审核价款,经领导批准和双方协商后办理变更手续。
除了理由充足,出现变更及时办理外,对理由(依据)比较模糊,难于马上确定的经济问题,工程完工后限定期限清理,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申报,超过期限者将不予授理。将申报的经济类文件分列明细表,检查各文件之间有无交叉情形,交叉部分予以剔除。对每个经济问题文件要求监理搞清其环境背景、主要原因及数量多少,然后就逐个问题进行查找依据(肯定与否定)。通过一段时间的工作,监理、业主、施工单位、设计各方开会进行申述理由,协调解决。对合理考予以办理,不合理者予以否定,仍有争议问题留待进一步做工作,再召开四方会。这样几经反复直至解决完成。
3.3 节约投资合理化建议由于实际水文条件、施工情况等均与设计条件不可能完全吻合,结合实际情况对工程建设提合理化建议,使工程建设尽可能地符合客观实际,避免不合理的工程建设投资。例如上游园堰左岸接头段1996年汛期防汛裹头,项目部通过研究论证减小裹头厚度,节约投资近300万元。上游围堰左岸跨苏家凹段防渗工程,通过对现场考察和对历史情况的调查向设计提出优化要求;基坑抽水后,围堰背水侧坡脚逐步显露,通过检查、分析研究也向设计提出背水侧围封优化要求。仅此两项设计单位通过慎重研究,优化结果,节约投资1500多万元。
4 合理使用资金搞好工程建设
4.1 灵活的支付手段施工承包企业活力不足,资金周转不灵,对工程质量及进度均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以适当的方式支付部分已完工序但末形成形象面貌的工程费用以缓解施工企业困境,提高一线建设者的积极性是必要的。例如在防渗墙工程项目施工中,合同规定防渗墙造孔与混凝土浇筑作为一个综合单价以成墙面积计量支付。防渗墙施工从开孔、造孔、成槽、清淤到墙体浇筑混凝土要经过多道工序,特别是嵌岩施工难度大,往往要经历较长的施工时间。造成成槽逾万m2而不能终孔浇筑,末达到合同支付条件。支付过程中,采取按比例预支付手段以缓解施工单位长时间投入无投资回报情形,促进施工进展。据统计1998年1月份累积造槽已达2.95万m2、浇槽2万m2,有0.95万m2造槽无法支付;到1998年2月份累积造槽4.22万m2、浇墙2.5万m2,相当于成槽2.22万m2,但只能支付0.5万m2(2万m2上月以前已支付),有1.7万ng=EN-US>m2的造槽通过按一定比例支付,缓和了施工者投入过大问题。
合同工程项目价款支付,除根据工程进度监理把关、项目部审核、总公司财务部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资金外,为解决施工各方资金周转困难,保证联营方尽快拿到工程进度款,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由工程项目承包牵头方与联营方达成协议后,项目部与总公司计划合同部、财务部协商,采取“统一申报工程进度月报表、分别支付各方工程进度款”措施。
4.2 大型设备租赁、垫资购买手段大江截流及二期围堰工程规模巨大,施工时间短、施工强度高,需要大型设备较多,且需要部分专用施工设备。限于财力,施工企业自购,自带均无法满足工程建设需要,作为业主单位采取两种形式:第一,由业主购买设备并提供大江截流及二期围堰工程项目可租赁设备清单(总共74台套)供施工承包单位租赁;第二,对某些专业专用设备,由施工承包企业提出购置清单,项目部审核报总公司领导批准,采取“总公司垫资、施工单位购买,从工程价款中扣回”原则。这样既缓解承包企业资金周转不灵,又解决工程设备投入问题,对保证工程进度、质量起到明显的作用。
4.3 奖励金制度为充分调动二期围堰参建各方积极性,鼓励先进,保证工程质量,促进各阶段工期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合同文件奖罚条例制定了一系列工期目标奖罚措施和施工质量奖罚标准,并与施工企业签订“工期质量目标奖罚补充协议”,奖励总额为合同总价的3%.质量奖根据工程进度质量情况直接发放到一线人员手中。实践证明工期、质量目标奖的设立,对保证质量、加快工程进度具有良好的作用。
4.4 正确处理投资、质量和进度三者关系对某工程项目,可能有几种情况发生:第一,工期长、质量好、投入大;第二,工期适宜、质量满足合同要求、投资合理;第三,工期短、质量满足合同要求、投资大。当然我们追求第二种结果,希望将第二种情况中的质量也改成良好,实际上往往难以实现。例如:防渗墙原设计均需要嵌入弱风化层1m,但在一些强风化深厚地带(上游围堰右岸强风化深槽24m厚),势必对工期,投入带来较大影响,最后论证以嵌入强风化层5m,以下部分采用灌浆处理。上游围堰深槽段左岸陡坎第二道墙7号槽的嵌岩问题,也由于1998年汛期长江连续出现多次洪水,综合当时的工期、安全、质量、投资及度汛等因素,最后决定不强求嵌岩1m,而是采取加强灌浆,埋地锚等措施,较好地解决了几者之间的关系,通过抽干基坑检查证明,上游围堰渗漏总量仅15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