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气候政策谈判是继WTO谈判之后最重要的国际公约谈判之一,中国在全球气候保护方面的态度和所采取的行动将影响到中国的国际形象和综合竞争力。中国应从满足国家长远发展利益和综合安全的战略角度,系统考虑社会经济发展与温室气体减排问题,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参与全球气候保护活动,通过明确的战略、合理的对策和灵活的谈判为中国争取更有利的发展空间。基于对我国当前面临的国际气候保护形势、CO2排放现状和减排政策模拟分析,我们建议:
(1)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科学研究。我国应加强与气候变化相关的科学研究,一方面在国际谈判中争取主动,为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赢得必要的发展空间;同时也为长期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科学可靠的支撑。
(2)制定新时期气候保护国家战略与行动框架。由于气候保护和温室气体减排问题涉及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是未来人类社会面临的最重大的问题之一,中国必须从战略的高度、全局的角度制定中长期气候保护战略和行动框架,改变我国在以往气候谈判中的不利地位。
(3)制定明确的谈判策略,主动考虑新的减排指标。建议谈判目标是:不承诺现行《京都议定书》框架下的减排目标,主动建立新的基于CO2排放强度的减排承诺指标,探讨形成新的谈判联盟,以最小的代价获取较大的发展空间。
(4)制定长期稳定的能源发展战略,加快低碳排放能源技术的开发。今后我国的能源政策应鼓励提高能效与节能,优先开发和选择洁净煤、天然气、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技术,重视可再生能源中的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能的开发和推广利用,特别是针对我国农村地区的分散用户和一些需能较小的项目。燃料电池和煤炭气化多联产技术应作为今后能源系统开发的重中之重。应该制定相应的路线图和实施策略,坚持自主开发与引进消化相结合,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清洁能源利用道路。
(5)积极推广生物碳汇技术,实施CDM项目,增强生态系统碳吸收能力。积极推广生物碳汇技术,适度引进国际CDM项目,组织基于CDM机制的国家碳管理框架下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体系,鼓励国内企业的参与和区域间的合作,将生态、环境建设与增强生态系统碳吸收能力的目标有机结合,实现生态保护、增强生物碳汇与树立良好国际形象的“三赢”。
(6)加强气候变化成效的宣传工作,树立良好的绿色形象。我们在积极参与国际谈判的同时,也应努力做好对外宣传。充分宣传我国在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方面的各项努力和工作成效。中国完全有可能成为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走低碳发展之路,对全球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的典范。树立绿色发展的良好国家形象。(考试大一级建造师编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