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建筑剖面设计
剖面设计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建筑的功能要求,规模大小以及环境条件等因素,来确定建筑各部分在垂直方向的布置。
剖面设计的主要内容有:确定房间的剖面形状与各部分高度;确定建筑的层数;进行建筑剖面的空间组合;研究建筑室内空间处理及空问利用等。
影响建筑剖面形状的主要因素有:房间的使用要求;结构、材料和施工因素以及采光通风等因素。
建筑各部分高度主要指房间净高与层高、窗台高度和室内外地面高莘等。
房间的净高指楼地面到结构层(梁、板)底面或顶棚下表面之问钓距离;层高指该层楼地面到上一层楼面之间的垂直距离。房间的层高与净高一般根据室内家具设备,人体活动、采光通风、气容量、结构层高度及构造方式等因素和经济性与室内空间比蜘要求等来确定的。
影响建筑物层数的确定因素主要有:建筑的使用要求;基地环境与城市规划的要求;结构、材料与施工的要求;防火要求和经济条件要求等。
建筑剖面的空间组合设计是在平面组合的基础上进行的。主要受到建筑功能和使用要求、建筑各部分高度及建筑造型等因素的影响。
建筑剖面空间组合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单层的组合形式;多层和高层的组合形式;错层的组合形式。
建筑室内空间视觉处理涉及的内容主要有:空问的形状与比例;空问的体量与尺度;空间的分隔与联系;空间的过渡等。
充分利用室内空问不仅可以增加使用面积、节约投资,而且还可以改善室内空间比例、丰富搴内空问的效果,一般处理手法有:利用夹层空间、房间的上部考试大|空间、结构空间、楼梯和走道空间等。
第四章 建筑体型和立面设计
建筑的外观形象包括体型和立面两个部分,它给人们留下很深的印象。
建筑体型和立面设计是整个建筑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和平、剖面设计同时进行,并贯穿于整个设计的始终。
建筑体型设计主要是对建筑外观总的体量、形状、比例、尺度等方面的确定,并针对不同类型建筑采用相应的体型组合方式;立面设计主要是对建筑体型的各个立面进行深入刻划和处理,使整个建筑形象趋于完善。
建筑体型和立面设计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反映建筑物功能要求和建筑个性特征;反映结构、材料与施工技术特点;适应一定社会经济条件;适应基地环境和城市规划的要求;符合建筑美学法则。
建筑造型设计中遵循的美学法则,指建筑构图中的一些基本规律,如考试大|统一、均衡、稳定、对比、韵律、比例、尺度等,是人们在长期的建筑创作历史发展中的总结。
建筑体型基本上可归纳为两大类:单一体型和组合体型。单一体型是指整幢房屋基本上是一个比较完整的、简单的几何形体;组合体型是指由若干简单体型组合在一起的体型,常有对称的和不对称的两种组合方式。
建筑体型的转折与转角处理常用的手法有:单一性体型等高处理;主附体相结合处理;以塔楼为重点的处理。
复杂建筑体型中各组成体量问的连接方式主要有:直接连接;咬接;以走廊或连接体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