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5】
背景材料:
某城市道路工程进行招标。A单位中标后与发包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准备施工。首先由项目经理部索取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依据设计文件和设计技术交底的工程控制点进行复测,并主持对图纸审核,形成会审记录。接着企业对施工方班组长以上的人员进行质量知识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
施工前,对拟施工路段进行了水文和地质调查。发现此路段已有人工露头,在做勘探时开挖了试坑,开挖深度为1.5m,未见地下水位。在路基取土调查方面,采取沿线集中取土,勘探深度穿过取土层以下0.3m,并选取代表性土样鉴定土的路用性质。
经过其他充分准备后向甲方提交开工申请报告,并按其下达的开工日期进行开工。
问题:
在此案例中签订施工合同后,企业的准备工作是否妥当?如何改正?
企业在施工前的水文和地质调查阶段的做法中有无问题?为什么?
提交开工报告的程序做法是否得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