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题
试题解析:
解:
1.吊工程施工前工人们应做下列准备工作:
(1)安装龙骨前,应按设计要求对房间净高、洞口标高和吊顶管道、设备及其支架的标高进行交接检验。
(2)吊顶工程的木吊杆、木龙骨和木饰面板必须进行防火处理,并应符合有关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3)吊顶工程中的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
(4)安装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及验收。
(5)主龙骨吊点间距,起拱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吊点间距应小于1.2m,应按房间短向跨度的1‰~3‰起拱。主龙骨安装后应及时校正其位置标高。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大于300mm时,应增加吊杆。当吊杆长度大于1 5m时,应设置反支撑。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
2.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3.罩面板大面积不平整,挠度明显:
安装吊杆时,应按规定在楼板底面弹吊杆的位置线,按罩面板规格尺寸确定吊杆间距。
龙骨与墙面之间的距离应小于100mm。如选用大块板材,间距以不大于500mm为宜。
在使用纸面石膏板时,自功螺钉与板边的距离不得小于10mm,也不宜大于16mm,板中间螺钉的间距宜取150~170mm。
铺设大块板材时,应使板的长边垂直于次龙骨方向,以利于螺钉排列。
粘接法安装罩面板时,胶粘剂应涂刷均匀,不得漏涂,粘接应牢固。
第33题
试题解析:
解:
1.钢筋混凝土梁、柱、剪力墙,可安装后埋件。砖墙则不可以。
2.安装后埋件前,需要把该处土建施工中已经抹好的抹灰层打掉,后埋件必须与混凝土主体锚固。
3.后埋件安装完毕后,要对化学锚栓(或膨胀螺栓)进行拉拔测试,其测试的数据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4.后埋件安装好之后,需要对后埋件进行二次防腐处理。
第34题
试题解析:
解:
1.建筑幕墙的常用类型有:
1)建筑幕墙按镶嵌材料分类:
有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人造板幕墙、组合幕墙等。
2)玻璃幕墙按立面装饰形式分类:
有明框玻璃幕墙、隐框玻璃幕墙、半隐框玻璃幕墙(竖显横隐幕墙、竖隐横显幕墙)、全玻璃幕墙。
2.明框玻璃幕墙的安装工艺流程:
施工人员进场→放线→复检预埋件→偏差修正处理→安装钢支座→安装立柱→支座校正、焊接紧固→避雷系统安装→防火材料安装→安装横梁(明框)→安装玻璃板块(明框)→安装幕墙 单元→固定角码→幕墙嵌缝打胶→清洁→自检→验收
3.幕墙玻璃板块的加工制作、安装及要求
1)钢化和夹丝玻璃都不允许在现场切割,而应按设计尺寸在工厂进行;玻璃切割、钻孔、磨 边等加工工序应在钢化前进行。
2)玻璃切割后,边缘不应有明显的缺陷,经切割后的玻璃,应进行边缘处理(倒棱、倒角 、磨边),以防止应力集中而发生破裂。
3)中空玻璃、圆弧玻璃等特殊玻璃应由专业的厂家进行加工。
4)玻璃加工应在专用的工作台上进行,工作台表面应平整,并有玻璃保护装置;加工后的 玻璃要合理堆放,并做好标记,注明所用工程名称、尺寸、数量等。
5)玻璃安装前应将表面尘土和污染物擦拭干净;热反射玻璃安装应将镀膜面朝向室内,非镀膜面朝向室外。
6)幕墙玻璃镶嵌时,对于插入槽口的配合尺寸应按《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校核。
7)玻璃与构件不得直接接触,玻璃四周与构件槽口应保持一定间隙,玻璃的下边缘必须按 设计要求加装一定数量的硬橡胶垫块,垫块厚度不应小于5mm,长度不小于l00mm,并用胶条或密封胶密封玻璃与槽口两侧之间的间隙。
8)玻璃安装后应先自检,合格后报质检人员进行抽检,抽检量应为总数的5%以上,且不少于5件。
4.幕墙施工安装质量控制要点:
1)材料现场复验
2)测量放线及预埋件的检验和纠偏
3)支座焊接及节点连接
4)防火构造安装质量的检验
5)防雷构造安装质量的检验
6)保温、隔热构造安装质量的检验
7)主要构件安装质量的检验
8)组件安装质量检验
9)注密封胶施工质量的检验
10)开启部位安装质量的检验
11)幕墙表面的清洁
第35题
试题解析:
解:
1.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活动隔墙、玻璃隔墙。
2.
1)隔墙板材的品种、规格、性能、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隔声、隔热、阻燃、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板材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
2)安装隔墙板材所需预埋件、连接件的位置、数量及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3)隔墙板材安装必须牢固。现制钢丝网水泥隔墙与周边墙体的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连接牢固。
4)隔墙板材所用接缝材料的品种及接缝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5)板材隔墙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洁净,接缝应均匀、顺直。
6)隔墙板材安装应垂直、平整、位置正确,板材不应有裂缝或缺损。
7)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割方正、边缘整齐。
3.
1)水磨石面层应采用水泥与石粒的拌合料铺设。面层厚度除有特殊要求外,宜为12~18mm,且按石粒粒径确定。水磨石面层的颜色和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2)白色或浅色的水磨石面层,应采用白水泥;深色的水磨石面层,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同颜色的面层应使用同一批水泥。同一颜色面层应使用同厂、同批的颜料;其掺入量为水泥重量的3%~6%,或由试验确定。
3)水磨石面层的结合层水泥砂浆体积比宜为1∶3,相应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0,水泥砂浆稠度(以标准圆锥体沉入度计)宜为30~35mm。
4)普通水磨石面层磨光遍数不应少于3遍。高级水磨石面层的厚度和磨光遍数由设计确定。
5)在水磨石面层磨光后,涂草酸和上蜡前,其表面不得污染。
6)水磨石面层的石粒,应采用坚硬可磨白云石、大理石等岩石加工而成,石粒应洁净无杂物,其粒径除特殊要求外应为6~15mm;水泥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颜料应采用耐光、耐碱的矿物原料,不得使用酸性颜料。
7)水磨石面层拌合料的体积比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为1∶1.5~1∶2.5(水泥∶石粒)。
8)面层与下一层结合应牢固,无空鼓、裂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