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8]答:
(1)该质量事故属于三级重大事故。依据建设部《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本工程这起重大事故可定为三级重大事故。上述《规定》第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三级重大事故。
(2)造成该质量事故的原因:设计计算问题,设计存在明显缺陷,雨篷梁和雨篷板不符合设计规范;施工和管理问题,施工时不同程度存在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要求;违背建设程序,未报建、审批、办理施工、质量监督手续。
(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①进行事故调查:了解事故情况,并确定是否需要采取防护措施;
②分析调查结果,找出事故的主要原因;
③确定是否需要处理,若需处理,施工单位确定处理方案;
④事故处理;
⑤检查事故处理结果是否达到要求;
⑥事故处理结论;
⑦提交处理方案。
[案例9]答:
(1)造成该质量问题的原因是建筑结构使用不当,学校改变建筑结构使用功能,造成局部荷载增大,超过楼板承载能力。
(2)该校称该工程未过保修期,因此该质量责任应由市第二建筑公司承担,此说法是错误的。原因是该质量问题是由学校使用不当造成,因此虽然未过保修期,但并非施工单位的过失造成,因此该质量责任由第二建筑公司承担的说法是错误的。
(3)对质量问题可采取的处理方案有:封闭防护、结构卸荷、加固补强、限制使用、拆除重建等。
[案例10]答:
(1)该工程质量危害:破坏地面的使用功能,不能正常使用。
(2)原因:
①细石混凝土水灰比过大,坍落度过大;
②地面压光时机掌握不当;
③养护不当;
④细石混凝土地面尚未达到足够强度就上人或机械等进行下道工序,使地面表层遭受摩擦等作用导致地面起砂;
⑤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预防措施:
①严格控制水灰比;
②正确掌握压光时间;
③地面压光后,加强养护;
④合理安排工序流程,避免上人过早;
⑤不得使用过期、受潮水泥。
[案例11]答:
(1)砂浆稠度和保水性不合规定,产生沉淀和泌水现象,铺摊和挤浆较为困难造成的危害是:影响砌筑质量,降低砂浆与砖的粘结力。
预防措施是:低强度水泥砂浆尽量不用高强水泥配制,不用细砂,严格控制塑化材料的质量和掺量,加强砂浆拌制计划性,随拌随用,灰桶中的砂浆经常翻拌、清底。
(2)数皮砖同缝(通缝、直缝)、里外两张皮,砖柱采用包心法砌筑,里外皮砖层互不相咬,形成周围通天缝的危害是:影响砌体强度,降低结构整体性。
预防措施是:对工人加强技术培训,严格按规范方法组砌,缺损砖应分散使用,少用半砖,禁用碎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