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验收条件:
①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内容;
②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③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④有勘查、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⑤按设计内容完成,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符合规范规定的设计要求,并按合同规定完成了协议内容。
(5)处理的基本要求是:
①处理应达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生产和使用要求、施工方便、经济合理的目的。
②重视消除事故原因。
③注意综合治理。
④正确确定处理范围。
⑤正确选择处理时间和方法。
⑥加强事故处理的检查验收工作。
⑦认真复查事故的实际情况。
⑧确保事故处理期的安全。
5、答:
(1)
1)总承包单位违反分包程序,将基坑开挖工程自行分包不妥。应该提出分包方案,建设单位同意、监理审批后才能分包。
2)设计单位将基坑支护方案直接交给专业分包单位不妥,应该交给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和设计单位无直接联系,设计是由总包单位发包的。
3)专业分包单位提出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后,仅有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同意不妥。要经过施工单位(总包)技术负责人和总监审核通过,本例基坑深度超8.5m,属深基坑开挖,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要组织专家论证。
4)施工时由管质量的施工员兼安全员不妥。按照规定要有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5)总监发出停工通知书后,总包单位不理睬不妥。监理通知必须得到执行。
6)事故发生后专业分包单位上报事故不妥,应该由总包单位上报。
7)专业分包单位向设计单位索赔不妥,应该向总包单位索赔。
(2)按照建设部《工程质量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本工程这起重大事故可定为***重大事故。上述《规定》第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
①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
②重伤20人以上;
③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3)***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项目经理部、施工班组三个层次的安全教育。***教育的内容、时间及考核结果要有记录。按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规定:
公司教育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项目经理部教育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施工班组教育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4)不合理。因为专业分包与设计单位之间无合同关系。
(5)主要责任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因为:
1)违轨分包;
2)专项施工方案未审批、论证;
3)不执行监理停工通知,违章冒险作业;
4)按规定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