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5 )
背景材料:
某高架桥工程,其中有三跨为普通钢筋混凝土连续梁,需现场浇筑,跨径组合为 30 m+40 m+30 m ,桥宽 18 m ,桥下净高 9 m 。模板支架在已经上一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详细的专项设计。项目经理为节约成本,就地取材,使用了附近工程的支架材料和结构形式,在浇筑主梁混凝土的过程中,承重杆件产生变形、失稳,导致支架坍塌,造成一人死亡、两人重伤的安全事故。
1、 项目总工编制了变更方案,并经项目经理批准即付诸实施。
2、 方案中对支架的杆件强度作了验算。
3、 项目经理按一般安全事故进行了处理,对死、伤者家属做了抚恤、补偿。
问题:
1、 变更方案审批程序是否正确?应当怎样做?
2、 对支架的验算是否全面?
3、 在支架上现浇混凝土主梁时,支架与模板应满足哪些要求?注意哪些事项?
4、 该安全事故,应依据什么标准,定为哪个等级的事故?
5、 事故处理程序是否正确?对安全隐患与事故应按什么规定程序处理?
答案:
1、 该变更方案的审批程序不对。项目经理批准后,仍须报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按有关文件规定:"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加盖公章,填写审批表;有变更时,应有变更审批程序"。
2、 对于支架的验算不全面。应包括稳定、强度、刚度三个方面的验算。
3、 应满足的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是:
(1) 支架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应符合规范要求。验算倾覆稳定系数不得小于 1.3 ;受载后挠曲的杆件,挠度不得大于结构跨度的 1/400 。
(2) 支架的弹性、非弹性变形及基础的允许下沉量,应满足施工后梁体设计标高的要求。
(3) 整体浇筑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梁体不均匀下沉产生裂缝,若地基下沉,可能造成梁体混凝土产生裂缝时,应分段浇筑。
4、 有关文件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四级重大事故:
(1) 死亡 2 人以下;
(2) 重伤 3 人以上, 19 人以下;
(3) 直接经济损失 10 万元以上,不满 30 万元;
该事故应定为四级重大事故。
5、项目经理的事故处理程序是不对的。
对安全隐患与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是:
(1) 安全事故报告: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者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立即用最快的传递手段,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情况,上报至企业安全主管部门。企业安全主管部门视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或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按规定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2) 事故处理: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做好标识,保护好现场。
(3) 事故调查:项目经理应指定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人员,会同企业工会代表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
(4) 调查报告:调查组应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损失、责任、处理意见、纠正和预防措施撰写成调查报告,并经调查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后报企业安全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