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1)
背景材料:
某城市地铁标段,包括一座车站A和两段区间隧道C、D,车站采用明开法施工,区间隧道采用泥水加压盾构法施工。隧道在现况道路下,地下管线密集。工程地质情况,自地表向下依次为:路面结构层60㎝、回填土层2~4m,砂质粉土层4~5m,淤泥质土层10~15m,地下水位在地表下2m。工程利用车站A作为始发井,先施工区间C,在邻接车站E调头后返回车站A,然后再以同样的方法完成区间D的掘进。
1、 该工程中标后,为节约工程成本,将区间隧道工程分包给有现成盾构设备的某公司施工,本公司仅负责车站结构的施工。
2、 盾构始发井布置除考虑了车站施工的因素外,主要考虑了盾构工作井(车站端头)、垂直运输、管片堆场、拌浆站、配电间、电机车电瓶充电间设施。
3、 在车站施工时,发生一起触电安全事故,伤者脱离电源后,已停止呼吸,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认定触电者死亡,项目经理部遂安排善后事宜。
4、 项目经理部十分重视环境保护,推行绿色施工。在制定环保措施时,从施工产生的环境影响分析考虑了以下方面:①明开基坑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和运输;②施工期间的废气的防治措施;③施工期间噪声的控制措施。
问题:
1、 项目的分包行为是否合理?请说明原因。
2、 简述泥水加压盾构法保持开挖面土体稳定原理。始发井布置缺少哪些缺陷?
3、 项目经理部现场处理事故方法是否正确?应怎样正确处理?简述安全事故处理的四个程序。
4、 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还缺少哪一方面?简述我国环境法的基本政策。
答案:
1、 不合理。对于像地铁这样的较大规模的工程,投标人可能在规定的工期内难以独立完成,可以进行分包。但项目的主体和关键性的工程必须自已完成,禁止分包给他人。本工程盾构隧道掘进是关键性工程,是被禁止分包的。
2、 泥水加压盾构在开挖面和泥水室内充满加压泥水,通过加压作用的压力保持机构,保证开挖面土体的稳定。始发井布置中缺少泥浆处理系统和中央控制室。
3、 不正确。现场事故处理应如此进行:抢救伤员:发生触电事故后,应立即抢救伤员,死亡不能以是否停止呼吸来判定(一般情况下,工伤死亡只能由医院判定)。处理的方法是伤者脱离电源后,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同时拨打急救电话,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作好标识并保护好现场。安全事故处理四个程序:报告安全事故;事故处理;事故调查;调查报告。
4、 缺少施工废水的控制措施。泥水处理是泥水加压盾构施工的一个重要环节,废水处理是该工程环境保护措施的重要方面。
我国的环境法基本政策:预防为主、防法结合的政策;污染者负担的政策;强化环境管理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