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
1.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应具备条件是: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 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2.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应包括以下内容:投标人组织机构和企业概况;企业资质等级;企业质量安全环保认证;近3年完成工程的情况;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资源方面,如财务、管理、技术、劳动力、设备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各种奖励和处罚。
3.该项目招标程序中存在以下问题:
(1)承包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所递交的任何正式书面文件都是有效文件,都视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即补充文件与原投标文件共同构成一份投标文件,而不是两份相互独立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应拒收承包商的补充文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开标不应由市招投标办工作人员主持会,而应由招标人主持;
(3)资格预审应在投标之前进行(背景资料说明了承包商已通过资格预审),公证处人员无权对承包商资格进行审查,其到场的作用在于确认开标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4)公证处人员宣布所有投标文件均为有效标书是错误的,因为该承包商的投标文件仅有单位公章和项目经理的签字,而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应作为废标处理。即使该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赋予该项目经理有合同签字权,若没有正式的委托书,该投标文件仍应作为废标处理。
案例四:
1.初始网络进度计划的关键路线是:
B F H M L
① ⑤ ⑨
4 3 5 2 4
计算工期为18天。
2.调整后的网络计划如下图所示:
A ③ E J
B F H K
M 2
C G I L
由于调整后的网络计划关键路线没有发生变化,工期仍为18天,所以该施工方案对原进度没有影响。
3.起重机械在现场闲置时间计算如下:
从计算出的各个节点的时间参数,可以看出,在工作C与工作H之间,机械闲置2个月;而在工作H与工作J之间,机械无闲置。所以施工机械总的闲置时间为2个月。如果将工作C的最早开始时间推迟2个月,则可使施工机械不会出现闲置。
3.业主不需支付赶工费,因为拖延的时间在总时差范围内(工作I的总时差为6个月),不需赶工也能按合同工期完工。
案例五:
1.安全事故按其严重程度可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考试大/伤亡事故和特大伤亡事故。该事故属于死亡事故因为造成一名施工人员当场死亡。
2.造成该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有:
(1)起重吊装施工人员是特殊工种人员。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应进行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该施工人员为新进单位的新工人未经培训、考试合格就上岗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2)该施工人员在25米高空作业时应腰系安全带,并固定在可靠地方,该事故违反了高空作业应带安全带的有关规定。
(3)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检,患有心脏端正、高血压等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4)高空作业处的空洞应设有围栏、盖板和安全网,该施工人员从空洞中坠落说明该空洞没有任何安全设施。
3.(1)该安全事故为死亡事故应由企业隶属的省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公安、监察、工会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由同级劳动部门处理结案,现在有施工企业组织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结案是错误的。
(2)按有关规定事故调查工作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天内完成,该事故调查时间超过了规定期限。
4.安全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事故原因未查清不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