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设资金监督管理的内容
一、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
1.专款专用原则。交通基本建设资金必须用于经批准的交通基本建设项目。交通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2.全过程监督控制原则。交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对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的筹集和使用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的内容控制制度,确保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的安全、合理和有效使用。
3.分级负责、分级监督管理原则。按照交通基本建设资金来源渠道,采取“一级管一级”的监督管理方式,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监督管理。
4.依法实施财务管理、组织会计核算的原则。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相关的财经法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严格实施财会监督。及时反馈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
5.效益原则。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的筹集、调度、使用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厉行节约,防止损失浪费,降低工程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监督管理的重点内容
1.是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及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专户存储管理的规定。
2.是否严格按概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有无将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用于计划外工程的问题。
4.有无擅自改变建设项目、扩大建设规模问题。
5.筹集资金来源是否合法,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并及时到位。
6.工程预备费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7.有无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问题。
8.建设单位管理是否要按规定提取使用。
9.是否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有无高估冒算,虚报冒领情况。
10.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否按规定提留使用。
11.有无乱摊乱挤建设成本问题。
12.财会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并配备相适应的财务人员。各项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凭证账册、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内部牵制制度等基础性工作是否健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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